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委托****承担“****年加工化妆品玻璃瓶1400万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依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加工化妆品玻璃瓶1400万个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江高镇鹤云路9号3号楼四、五层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210m2,建筑面积2420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主要建筑:租用1栋5层工业厂房的第4-5层作为生产车间,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外购化妆品玻璃瓶、水性玻璃烤漆、能量固化油墨、洗版水、丝印网版、电化铝箔等为原料,经清洁擦拭、底漆喷涂、面漆喷涂、烘干、丝印、烫金等工序生产化妆品玻璃瓶,年加工化妆品玻璃瓶1400万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江高镇鹤云路9号3号
电话:177****7547
联系人:翟国瑞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街鹤龙二路40号712室
邮编:510000
电话:159****8267
联系人:许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3)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4)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取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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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