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对以下标的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其标的情况及有关事宜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市龙博苑13号楼103号(面积148.82㎡)、202号(面积65.61㎡)、203号(面积192.89㎡)、204号(面积192.89平方米)商业用房三年整体租赁权 | 600.21 | 50000 |
2 | **市龙博苑13号楼105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 68.35 | 10000 |
3 | **市龙博苑13号楼205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 65.61 | 7000 |
4 | **市龙博苑14号楼106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 117.25 | 25000 |
5 | **市龙博苑14号楼109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 137.09 | 25000 |
6 | **市龙博苑14号楼204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 188.27 | 15000 |
7 | **市龙博苑14号楼205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 64.04 | 6500 |
8 | **市龙博苑14号楼208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 64.04 | 6500 |
9 | **市迎宾路商业街A-15号楼101号(建筑面积128.50㎡)、A-15号楼102号(建筑面积107.99㎡)、A-15号楼202号(建筑面积567.53㎡) 商业用房一年整体租赁权 | 804.02 | 40000 |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
预展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截止日)
报名须知:
1.报名地址:先在**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进行会员注册、填写****交易中心验证、验证通过以后再进行权益交易项目报名和保证金缴纳。
2.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单位,按要****交易中心****中心缴纳规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一份竞价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竞价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汇出账户必须与网上报名的竞价人名称一致。
保证金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根据标的自动生成
保证金缴纳账号: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根据标的自动生成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缴款账号,竞买人根据该标的生成的唯一子账户缴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9:00(**时间)
****公司交纳成交额的3%的佣金。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会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
拍卖时间:2025年1月10日12:00(**时间)
拍卖地点:网上电子竞价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张先生 135****2898 梁先生 151****4418 090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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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特别规定
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拍卖公告》、《特别规定》、《竞买协议》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竞买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买须知,参拍前请务必详尽阅读并确认认可该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拍,即视为了解并遵守该须知全部内容。
一、参拍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团体在完成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缴纳后均可参加竞买。
2、法律法规对标的物竞买资格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须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网络拍卖应具备良好网络条件,竞买过程不排除网络及平台发生软硬件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状态、系统软硬件故障及遭受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情况,如发生上述情况或竞买人操作差错及酒后情绪激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参拍流程:
1、登录并完成平台注册后阅读并确认认可《特别规定》《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等内容。
2、缴纳保证金并联系拍卖人咨询、看样并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竞拍。
3、竞拍成交的联系拍卖人办理交款并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款和佣金。
三、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拍卖,设有保留价的标的,未达到保留价则自动流拍,达到保留价应价后且无人竞价时即为成交。未设保留价的标的则价高者得。
四、注意事项:本次拍卖所有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及隐形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隐形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交割:
买受人须在成交72小时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至指定账户,完成支付后签署《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持有《成交确认书》后联系委托人约定交割时间进行交割。
六、其他约定:
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
2、买受人拖延、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未按规定的支付期限及金额交纳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服务费)的;
4、买受人未按要求完成标的物交付交接的;
5、恶意炒作和操纵市场的、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
6、在交易过程中,有违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行为给拍卖人和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买受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取消违约者的买受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及附件;有权收回成交的标的物;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经委托方同意,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本次拍卖收取买受人成交价的3%的拍卖佣金。
八、《特别规定》《竞买公告》《竞买协议》等相关文件已在拍卖平台公开展示。拍卖人已就前述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和拍卖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知悉并同意全部遵守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九、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
十、此公告在“**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一经参拍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内容。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