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直财政统发工资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综合排序 | 中标供应商 |
1 | **** |
2 | ****公司**分行 |
3 | ****银行****分行 |
4 | ****银行****分行 |
5 | ****银行****门市分行 |
6 | ****公司**分行 |
7 | ****公司**分行 |
8 | ****公司**分行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直财政统发工资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市直财政统发工资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美霞、余筱芬、古湘梅、张凤娇、吕晓怡、赵保庭(招标人代表)、张燕芳(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24日,****交易中心大评1室。
(2)经审查,发现:****银行****门市分行没有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盖章。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资格性审查表1.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3年****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和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要求,评审委员会****银行****门市分行不通过资格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19.8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和符合性要求的;”的要求,评标委员会****银行****门市分行投标。其余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了符合性审查。经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财政业务指标、社保卡业务数量指标、服务质量及利率指标、支持地方经济的贡献度指标等指标进行评审、比较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结果如下:
中标供应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 | 90.6120 | 1 |
****公司**分行 | 89.4859 | 2 |
****银行****分行 | 85.5287 | 3 |
****银行****分行 | 85.1470 | 4 |
****银行****门市分行 | 83.4140 | 5 |
****公司**分行 | 73.5527 | 6 |
****公司**分行 | 68.7938 | 7 |
****公司**分行 | 66.3119 | 8 |
****公司**分行 | 64.1243 | 9 |
****公司**分行 | 63.7278 | 10 |
****银行****公司**支行 | 59.2560 | 11 |
****公司**分行 | 32.6911 | 12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门市**区华园中路21-23号
联系方式:0750-****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堤西路88号3楼
联系方式:0750-****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恩如
联系方式:07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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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