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东流镇绿色融合发展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二期)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25
项目名称 | **县东流镇绿色融合发展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二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东流镇境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12628.35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汪玉宝 |
联系人 | 文辉 | 联系电话 | 156****5680 |
项目投资(万元) | 110304.4 | 环保投资(万元) | 5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1-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由东流镇绿色融合发展项目、东流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两部分组成,其中东流镇绿色融合发展项目包括菊花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涉及**及改建厂房占地197644.27平方米,****基地200亩。东流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包括东流高速出口道路安全优化及环境整治项目、东流道路改造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项目采取施工人员集中宿营、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并设置临时排水沟渠导排废水措施后通过管网排放至镇区下水道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在拟建项目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施工中含有泥浆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等措施后通过排水沟渠排放至镇区下水道管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的碎砖、碎石等建筑垃圾要分类回收处置,不宜回收的无害固废可回填平整场地,少量多余施工弃土要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处置场。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项目区环卫工人每日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音施工机械数量,最大限度减轻声源叠加的影响。 | ||
承诺:**** 汪玉宝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汪玉宝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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