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碌镇石碌河南岸片区(人民南路东侧)污水收集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25
项目名称 | 石碌镇石碌**岸片区(人民南路东侧)污水收集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辖区**县石碌镇人民南路东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庆珠 |
联系人 | 陶康 | 联系电话 | 187****3833 |
项目投资(万元) | 251.31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1-05-25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敷设UPVC污水管网总长约4151米,以及建设泄水三通6座、清扫口138个、支墩270个,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与管理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作业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所洒水抑尘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开挖士方及时回填,弃士运至弃渣场,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消纳场进行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设备的养护与维修。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落实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 | ||
承诺:**** 李庆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庆珠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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