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八都镇洋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经济开发区**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八都镇洋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232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79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八都镇洋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250791(含暂估价1000元)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完成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本单位员工以注册证书上所属单位或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上所属单位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经济开发区**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08室
方式:****开发区**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08室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填写报名表发送邮件报名(电子邮箱:邮箱****@163.com),****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东侨支行 银行账号:350********700001866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经济开发区**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经济开发区**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蕉**八都镇洋头村
联系方式:吴先生139****7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08室
联系方式:肖女士0593-****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 15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