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联通**地区本地管道购置(第四期)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规划采购①建新南街管道(闻琴路-**路)管道、②****医院管道、③S219管道、④三小管道、⑤**路-长青路管道、⑥塔尔巴哈台-七小管道、⑦163团大门-工业园区大门管道,共计购置管道4.73孔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分项报价表及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259280元(不含增值税);
1.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
1.4 交货地点:**市;
1.5项目类型:货物;
1.6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7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供应商的名称:**鼎升****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 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在《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第35期》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2)本次购置的管道已根据《**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20-032号)、**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20-041号)、**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19-046号)、**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19-023号)、 **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20-026号)、**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17-041号)》证明由第三方**鼎升****公司建设且产权归其所有,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根据《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六)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由于采购的管道由第三方**鼎升****公司建设且产权归其所有,属于**环境限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故与**鼎升****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次购置的管道已根据《**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20-032号)、**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20-041号)、**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19-046号)、**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19-023号)、 **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20-026号)、**维吾尔自治区**市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17-041号)》证明由第三方**鼎升****公司建设且产权归其所有,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根据《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六)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由于采购的管道由第三方**鼎升****公司建设且产权归其所有,属于**环境限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故与**鼎升****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2)依据中国****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联通****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鼎升****公司(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联通****联通****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3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4. 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塔尔****银行南侧)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红**路888****广场1A栋304室
项目负责人:杨斌、周峰、兰春虎、纪雪玲、李晴丽
联系人:纪雪玲132****3267 、 李晴丽156****7621
邮箱:****@cicdi.cn
监督部门:****纪委
监督电话:09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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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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