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服务中心项目地基处理设计直接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项目
(二)采购人:****
(三)项目概况:项目****服务中心项目,规划设置示范性托育班数9个,设置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146个,项目总用地2814.00㎡(约合4.222亩),总建筑面积3346.82平方米,其中:****中心楼3146.36平方米,副楼200.46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大门、围墙、硬化铺装、消防通道、生态停车场等内容。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2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绿化工程及消防工程等。
(四)采购内容:****服务中心项目地基处理设计直接采购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2.5万元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市望州**二里38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https://ebidding.****.com/)发布。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递交地址: **壮族自治区**市**区五象大道金龙路2号**能源大厦CD座10楼
联系人:芦晓燕
联系电话:182****8594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纪检督察室
机构联系电话:0771-****084(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采购人:****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五象大道金龙路2号**能源大厦CD座10楼
联系人:芦晓燕
联系电话:182****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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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