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芦湖油田滨173块沙四段低渗透油藏产能建设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07375X | 建设单位法人:姚秀田 |
郑晓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滨** |
**省**市滨**黄河六路53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滨173块沙四段低渗透油藏产能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境内 |
经度:117.915996 纬度: 37.****853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01 |
滨审批四表〔2020〕****001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25.42 |
10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0737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02MA3CNWFT9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0502MA3CNWFT9G,****0502MA3CA3Y61N | 竣工时间:2024-06-30 |
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0 |
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共部署19口油井,6口注水井,产油量为449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投产2口油井,产油量约3660t/a。 |
油井数量减少了17口,未**注水井,新钻井总数较环评阶段有所减少,实际产能总规模较设计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运营期生产工艺主要是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等流程,还涉及油井的井下作业辅助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生产工艺主要是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等流程,还涉及油井的井下作业辅助流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施工期钻井废水收集后拉****处理站处理,后经滨一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施工作业废液收集后罐车拉****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部分用于降尘、场地绿化;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液依托滨二首站处理,分离出的污水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 (二)施工期原材料运输、堆放要求遮盖,及时清理场地上弃渣料,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运营期油井井口**19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罐车装载过程中采用浸没式装车,减少无组织挥发轻烃;水套加热炉采用井口伴生气做燃料,烟气经1根高8m、内径0.2m排气筒排放。 (三)固废:施工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公司综合利用;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油田****中心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压裂废液由罐车拉运至滨一联合****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运营期油泥砂及废沾油防渗材料依托滨五联合站油泥砂贮存池分区、分类暂存,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合理布置井位,井位选择应尽量避开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 (五)生态:减少施工占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钻井废水与钻井固废一同委托**奥友****公司、**市新鲁****公司处理,未直接外排;施工作业废液已由罐车拉****处理站进行处理,管输至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至施工场地外环境;生活污水排至施工现场设置的移动环保厕所内,由环保移动厕所供应商定期清运,未外排;验收调查期间尚未开展井下作业,无井下作业废水产生,经现场调查,后期实施井下作业过程时,井下作业废水可由罐车拉运至滨二首站,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采出水(采油污水)经依托的滨二首站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二)废气:采取了合理化管理、控制作业面积、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大风天停止作业等措施,采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与合格的施工机械、柴油发电机、车辆,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了施工管理,已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运营期油井井口均加装了套管气回收装置,装载过程采用浸没式装车,减少烃类废气无组织挥发;本项目加热炉和多功能罐均安装了低氮燃烧器,且通过高度15m、内径0.2m的排气筒排放。 (三)固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已委托**奥友****公司、**市新鲁****公司进行处理;施工废料已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已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多功能罐用于其他拉油站或井场,不作为固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未实施压裂,未产生压裂废液。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落地油、清罐底泥(环评中的油泥砂),后期产生的落地油、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委托**海瀛****公司、******公司、****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营期井下作业过程中使用船型围堰代替防渗材料,本项目不产生废防渗材料。 (四)噪声:合理布置了井位,尽量避开了居民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了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维修保养。 (五)对临时占地进行了生态恢复,目前已恢复地貌。 |
钻井废水由环评中“****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变为“和钻井****公司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由环评中“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变成“排至环保厕所内,由环保移动厕所供应商定期清运”;多功能罐由环评中“****油田****中心综合利用”变成“多功能罐用于其他拉油站或井场,不作为固废处理”;由于未实施压裂,未产生压裂废液;由于井下作业采用船型围堰代替防渗材料,因此不产生废防渗材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配备项目涉及到的污染物应急监测设施,防范事故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油厂已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完成了备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定期组织了应急演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环境风险事故。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8332.7526 | 0 | 0 | 0 | 0 | 18332.753 | 0 | / |
2.2938 | 0.0008 | 0 | 0 | 0 | 2.295 | 0.001 | / |
7.4741 | 0.0071 | 0 | 0 | 0 | 7.481 | 0.007 | / |
0.2819 | 0.0023 | 0 | 0 | 0 | 0.284 | 0.002 | / |
77.7351 | 0.028 | 0 | 0 | 0 | 77.763 | 0.02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套管气回收装置和低氮燃烧器等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0.06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 | 油井井口均加装了套管气回收装置,加热炉和多功能罐均安装了低氮燃烧器,且通过高度15m、内径0.2m的排气筒排放 | 采油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厂界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0.06mg/m3)的要求,井场水套加热炉和多功能罐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 | 选用了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井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钻井废水收集后拉****处理站处理,后经滨一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施工作业废液收集后罐车拉****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部分用于降尘、场地绿化;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液依托滨二首站处理,分离出的污水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 | 钻井废水与钻井固废一同委托**奥友****公司、**市新鲁****公司处理,未直接外排;施工作业废液已由罐车拉****处理站进行处理,管输至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至施工场地外环境;生活污水排至施工现场设置的移动环保厕所内,由环保移动厕所供应商定期清运,未外排;验收调查期间尚未开展井下作业,无井下作业废水产生,经现场调查,后期实施井下作业过程时,井下作业废水可由罐车拉运至滨二首站,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采出水(采油污水)经依托的滨二首站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公司综合利用;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油田****中心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压裂废液由罐车拉运至滨一联合****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运营期油泥砂及废沾油防渗材料依托滨五联合站油泥砂贮存池分区、分类暂存,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已委托**奥友****公司、**市新鲁****公司进行处理;施工废料已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已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多功能罐用于其他拉油站或井场,不作为固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未实施压裂,未产生压裂废液。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落地油、清罐底泥(环评中的油泥砂),后期产生的落地油、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委托**海瀛****公司、******公司、****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营期井下作业过程中使用船型围堰代替防渗材料,本项目不产生废防渗材料。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减少施工占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验收期间施工现场临时占地已完成了生态恢复,已恢复地貌。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配备项目涉及到的污染物应急监测设施,防范事故环境风险。 | ****油厂已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完成了备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定期组织了应急演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环境风险事故。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及压裂****处理站、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水依托滨二首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施工作业****处理站、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钻井废水委托专业单位处理,未产生压裂废液;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液依托滨二首站处理,分离出的污水即为采出水,由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减少施工占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验收期间施工现场临时占地已完成了生态恢复,已恢复地貌。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配备项目涉及到的污染物应急监测设施,防范事故环境风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油厂已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完成了备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定期组织了应急演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环境风险事故。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