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赛格景苑二层(1)号、二层(1)-A、二层(2)号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赛格景苑二层(1)号、二层(1)-A、二层(2)号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省**市**区香蜜路赛格景苑裙楼二层(1)号 |
面积/数量 | 1、赛格景苑裙楼二层(2)号:1023.00平方米 2、赛格景苑裙楼二层(1)号:1230.370平方米 3、赛格景苑裙楼二层(1)-A:30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96元/平方米/月(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 租金的递增 | 第4年租金单价递增5%,第5年租金跟第4年保持一致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教育培训 |
履约条件 | 1、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2、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求的事务、二次消防、经营证照等; 3、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本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信息、使用用途、目前租赁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4、如承租方需对本物业装修,须提前将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物业主体结构,影响使用安全; 5、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及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分租; 8、租赁保证金:以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9、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履行完所有审批流程并要求签订租赁合同的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向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双方履约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 ||
其他补充说明 | 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一月一付。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2年(含)以上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企业,有合法有效工商登记; 2、意向承租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或持****公司5年内****集团体系内(控股或持股)企业发生纠纷或者涉诉案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资格确认阶段由出租方审核。)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要求材料;;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李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585(158****2254);0755-****0522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公司 | ||
地址 | **市福****广场1402A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735,371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本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政府或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4.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独立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大容量电池、珍珠棉、泡沫等,不得将租赁物业作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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