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科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04216B | 建设单位法人:徐援埃 |
李志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绿色****开发区**片区****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岳****处理站提质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 |
经度:113.2537 纬度: 29.49313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5-13 |
岳环评〔2019〕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6-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20 |
3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04216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602MACER7462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4Q185B7Q | 竣工时间:2024-05-08 |
2024-05-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1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hnzhhj.cn/newsinfo/****814.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对现有污水站进行提质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对现有污水站进行提质改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拟投资300万元在****西侧对现有污水站进行提质改造,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m2,设计处理能力为400m3/d。 | 实际建设情况:****拟投资320万元在****西侧对现有污水站进行提质改造,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m2,设计处理能力为400m3/d。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调节+一级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一级好氧+二级芬顿氧化+二级混凝沉淀+二级好氧+三级芬顿氧化+混凝沉淀 | 实际建设情况:调节+一级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一级好氧+二级芬顿氧化+二级混凝沉淀+二级好氧+三级芬顿氧化+混凝沉淀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处理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混凝反应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等建构筑物加盖密闭收集恶臭污染物,经收集处理后,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污水经处理后尾****处理厂纳污标准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排放口设置流量、pH、COD、氨氮、TN等指标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管道、污水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鼓风机、污水泵、污泥泵、脱水机等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已规范排污口建设,项目依托****绿色****开发区统一安装的在线监测装置,可实时监控污水排放情况。污水经处理后尾****处理厂纳污标准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厂区设置有2个地下水监测井,已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管道、污水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 废气: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混凝反应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等建构筑物加盖密闭收集恶臭污染物,管道收集后经一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DA001有机废气排气筒。项目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加强减振降噪措施,如在主要设备基础上加装橡胶减振垫,加强设备润滑维修等;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污泥滤饼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滤饼暂存间后委托******公司处置;固体药剂废包装材料****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未新增排气筒,依托现有15m高DA001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且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制度及台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各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双向电源、关键设备备用等措施,防止废水事故性风险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配备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已采用双向电源,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供电充裕,由**110KV变电站、依江220KV变电站承担,可实现双电源不间断供电。关键设备均有备用,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企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3.234 | 13.234 | 0 | 13.234 | 0 | 13.234 | 0 | |
6.617 | 6.617 | 13.4 | 6.617 | 0 | 6.617 | 0 | |
0.662 | 0.662 | 3.4 | 0.662 | 0 | 0.662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78 | 0 | 0 | 0 | 0.058 | 0.058 | / |
0 | 0.0198 | 0 | 0 | 0 | 0.02 | 0.02 | / |
0 | 0.0014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处理厂纳污要求较严值 | 雨污分流。在现有雨污水管网基础上已对雨污分流措施进一步完善。污水站雨水可通过雨水管网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池。****处理站完成提质改造。污水站设置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处理后达标通过科苑厂区内废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已对****公司排入污水处理设施进口、****公司排入污水处理设施进口、****公司排入污水处****处理站总排口进行监测,验收期间废水总排口CODcr排放浓度为426~441mg/L,BOD5排放浓度为150~158mg/L,氨氮排放浓度为5.28~6.82mg/L,总磷排放浓度为0.22~0.32mg/L,总氮排放浓度为9.08~11.7mg/L,SS排放浓度为107~115mg/L,甲醛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各污染物排放浓****处理厂纳污标准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标准限值要求中较严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吸收塔+1#碱吸收塔+2#碱吸收塔 | 有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相应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相应标准值;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通过构筑物加盖密封或设置集气罩收集各建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一级水吸收+二级碱液吸收处理后并入厂区现有15m高DA001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 | 已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站废气出口臭气浓度(无量纲)为851,氨排放浓度为1.22~1.92mg/m3,排放速率为0.002~0.004kg/h,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91~0.107mg/m3,排放速率为1.40×10-4~2.04×10-4kg/h,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03~4.30mg/m3,排放速率为0.006-0.008kg/h,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最大浓度分别为0.14mg/m3、0.009mg/m3,臭气浓度小于10,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77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限值要求。废水处理站外1m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5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采取设备减震、隔音、隔声罩等措施 | 在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处各布设1个噪声监测点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 厂区设置有2个地下水监测井,已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管道、污水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置。 | 污泥滤饼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滤饼暂存间后委托******公司处置;固体药剂废包装材料****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了应急物资,****小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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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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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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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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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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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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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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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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