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00MAC6F85Q29 | 建设单位法人:何彬 |
孙晓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省**市****办事处南**大街366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检验检测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省**市****办事处南**大街3668号 |
经度:117.08415 纬度: 36.11472 | ****机关:泰****服务中心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13 |
泰环审报告表K220240〔2024K23〕K23号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0 |
7.7 | 运营单位名称:**** |
****0900MAC6F85Q2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900MAC6F85Q29 | 验收监测单位:**奥斯****公司 |
****0902MA3N1MQ71G | 竣工时间:2024-08-25 |
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528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进行煤炭质量、油品质量等检验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进行煤炭质量、油品质量等检验检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样品制备、样品检测、数据处理、填写记录、出具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样品制备、样品检测、数据处理、填写记录、出具报告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根内径0.3m,15m高排气筒 | 实际建设情况: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根内径0.3m,15m高排气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进行煤炭质量、油品质量等检验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进行煤炭质量、油品质量等检验检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样品制备、样品检测、数据处理、填写记录、出具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样品制备、样品检测、数据处理、填写记录、出具报告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根内径0.3m,15m高排气筒 | 实际建设情况: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根内径0.3m,15m高排气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09 | 0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0155 | 0 | 0 | 0 | 0.016 | 0.016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48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项目废水pH值范围为7.3~7.5(无量纲),CODcr、BOD5、SS、石油类、氨氮、全盐量两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43mg/L、46.6mg/L、92mg/L、0.76mg/L、1.78mg/L、519mg/L,各项污染物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油品检测废气排气筒P1出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II时段标准要求。P1排气筒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7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油品检测废气排气筒P1出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II时段标准要求。P1排气筒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7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源隔声、减振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源隔声、减振处理 | 项目区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1~55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值为51~53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对各排污管道、化粪池、样品室、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对各排污管道、化粪池、样品室、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防渗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煤粉样品及灰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实验废物(含实验废液、废试剂废试剂瓶、废油品样品、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 实验废物和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公司处置。废煤粉样品及灰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要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 | 企业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降低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取得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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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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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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