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3MAC40CBU0K | 建设单位法人:林枢 |
温玉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省**市天德****发电厂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N772-环境治理业 |
建设地点: | ******市 天德乡农富村 |
经度:126.916667 纬度: 44.45805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2 |
吉市(舒)环建(表)字〔2023〕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3MAC40CBU0K001V |
2024-07-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80 |
48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3MAC40CBU0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0101MA0Y65TJ4J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0102MA17DW4841 | 竣工时间:2024-06-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718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炉渣处理生产线,****电厂炉渣5.11万吨,年产炉渣集料3.6万吨、废金属92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炉渣处理生产线,****电厂炉渣5.11万吨,年产炉渣集料3.6万吨、废金属920吨。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进料、筛选、破碎、磁选除铁、湿式破碎、重力分选、出渣 | 实际建设情况:进料、筛选、破碎、磁选除铁、湿式破碎、重力分选、出渣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对车间进料、破碎、筛分、出料等产尘点,加装集气装置收集,采取有效除尘处理措施后经不低于23米高排气简排放,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无组织废气防控措施,确保厂界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室内烟道高空排放,确保油烟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内,定期委托卫部、清掏处理,禁止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经压滤循环水理系统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直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收集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储渣池泥渣、环保沙等全部回收综合利用;筛分工段产生的体积较大的未燃****发电厂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餐饮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集中收集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储存间必须按相关要求好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已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弃土、弃渣均用于平整土地,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已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车间进料、筛分等产尘点加装了集气收集装置,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经检测,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厂房密闭,定期洒水降尘,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厂界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高空排放,由监测数据可知,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未排放。生产废水经压滤循环水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在封闭环境内运行,已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了基础减振,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储渣池泥渣、环保沙等集中收集,全部回收综合利用。未燃尽****发电厂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餐饮垃圾已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中目前只产生了废机油,由**省昆熤****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房内,可做到防渗、防漏。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220283-2024-016-L。定期进行演练,并对厂区内进行检查,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842 | 0 | 0 | 0 | 0.084 | 0.084 | |
0 | 0.28 | 0 | 0 | 0 | 0.28 | 0.28 | |
0 | 0.028 | 0 | 0 | 0 | 0.028 | 0.02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75 | 0 | 0 | 0 | 1.75 | 1.7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23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 建成正常运行 |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要求,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到90%以上 | |
2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 建成正常运行 |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食堂标准限值要求,油烟净化率可达到85%以上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软连接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要求 | 建成正常运行 |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收集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储渣池泥渣、环保沙等全部回收综合利用;筛分工段产生的体积较大的未燃****发电厂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餐饮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集中收集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储存间必须按相关要求好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环保沙、未燃尽物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泥渣储池产生的泥渣及废机油。 生活垃圾放置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饮垃圾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环保沙、布袋除尘器手机的粉尘及储渣池内的泥渣全部外卖,未燃尽的****发电厂进行处理;废机油暂存至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省昆熤****公司处理。 由此可见,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220283-2024-016-L。定期进行演练,并对厂区内进行检查,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依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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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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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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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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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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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220283-2024-016-L。定期进行演练,并对厂区内进行检查,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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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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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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