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德兴市银城街道、沿河路、铜矿街道办、香屯工业园17处不动产转让
[****]**市银城街道、沿河路、铜矿街道办、香屯工业园17处不动产转让
【信息时间: 2024-12-25】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银城街道、沿河路、铜矿街道办、香屯工业园17处不动产转让 | ||
标的名称: | **市银****液化气站1号、2号门店、办公楼、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底价:855.1914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167号(四评家电)转让(转让底价:930.8748万元); **市银**路136-2号转让(转让底价:266.227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城南路69号御景华庭10栋10101号转让(转让底价:175.7667万元); **市银城街道**路(宏业公寓)第二层1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153.6309万元); **市银城街道**路(原计生委)大楼转让(转让底价:868.8896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山路180号经贸委综合楼第一层3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7.4507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山路180号经贸委综合楼第一层2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4.6911万元); ****工业园区原五星模版(现翔河能源)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转让(转让底价:684.5478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8号房转让(转让底价:33.111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7号房转让(转让底价:275.5135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6号房转让(转让底价:26.4857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5号房转让(转让底价:117.8008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4号房转让(转让底价:164.4111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1-3号房301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8.7112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1-3号房202商铺转让(转让底价:69.3496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1-3号房201商铺转让(转让底价:58.8261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1-3号房104商铺转让(转让底价:49.4115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1-3号房103商铺转让(转让底价:14.8344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1-3号房102商铺转让(转让底价:11.6967万元); **市银城街道银**路352号1-3号房101商铺转让(转让底价:76.0879万元); **市银城街道**西路1号惟德山庄北区6号商住楼第二层2-01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461.1345万元); **市银城街道铜城大厦3单元201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195.119万元); **市银城街道****工商局)转让(转让底价:712.6493万元); **市银城街道**路67****建设局)房产2转让(转让底价:274.807万元); **市银城街道**路67****建设局)房产1转让(转让底价:228.4831万元); **市银城街道铁石山4号101室转让(转让底价:74.6831万元); **市铜矿街道办**小区41栋第一层4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13.0437万元); **市铜矿街道办**小区41栋第一层3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12.7879万元); **市铜矿街道办**小区41栋第一层2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12.7879万元); **市铜矿街道办**小区41栋第一层1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13.0437万元); **市银城街道**畈惟德山庄G幢第一层4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3.5063万元); **市银城街道**畈惟德山庄G幢第一层5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3.5063万元); **市沿河路1号惟德山庄南区C1栋第一层17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5.0066万元); **市沿河路1号惟德山庄南区C1栋第一层16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5.0066万元); **市银城街道**路1号第一层4****政协大楼)转让(转让底价:15.9549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2-25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1-23 | ||
项目简介: | **市银****液化气站1号、2号门店、办公楼、土地转让 | ||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市周华****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周华永辰评报字[2024]第052号(1、2、3册)。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拍卖成交后,所有标的按现状交付,标的房产实际交付面积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拍卖成交后,标的房产若有原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等)由转让方承担。 4、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同等条件、同等价位),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买须自行提供“优先权”合法证明材料。 5、本次标的转让涉及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6、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等拍卖相关费用后余款抵作拍卖价款,具体结算由转让方、受让方协商确定。 7、拍卖成交后,成交价款付清前,依照原租赁合同,标的租金收益归转让方所有。成交价款付清后,依照原租赁合同,标的剩余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8、拍卖成交后,受让方缴清应缴价款及费用后,转让方应在6个月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过户,标的房产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办理过户时原产权证土地性质维持不变,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依照法定义务各自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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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承担: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负责;拍卖佣金由受让方负责。 7.【交付】由转让方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公司 联系电话:157****1915(王先生)139****6630(裘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账 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1月24日14时30分 拍卖地点:****交易中心 | ||
联系方式: | ****,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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