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林抚育提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2025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林抚育提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2025年己****管理局以《关于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林抚育提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4〕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林抚育提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2025年;
2.2 建设地点:**县兴**、平峰镇、吉强镇、 硝河乡、偏城乡、马莲乡、将台堡镇、什字乡和**镇9个乡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县兴**、平峰镇、吉强镇、 硝河乡、偏城乡、马莲乡、将台堡镇、什字乡和**镇9个乡镇,实施水土保持林抚育提升面积3876亩,裁植苗木10.2721万株。其中:
①、吉强镇205.95亩,栽植云杉0.4531万株;
②、将台堡镇626.25亩,栽植云杉0.9595万株、油松0.6998万株、山杏0.131万株;
③、马莲乡656.4亩,栽植云杉0.9587万株、油松0.2583万株、山杏0.2782万株;
④、偏城乡209.85亩,栽植油松0.4616万株;
⑤、平峰镇214.8亩,栽植云杉0.0324万株、油松0.0703万株,山杏0.8259万株;
⑥、什字乡186.45亩,栽植云杉0.1139万株、油松0.2023万株、山杏0.2099万株;
⑦、硝河乡106.65亩,栽植云杉0.32万株;
⑧、**镇1143.9亩,栽植云杉1.3161 万株、油松1.3733万株、山杏0.326万株;
⑨、兴**525.75亩, 栽植云杉0.7864万株、油松0.4533万株、山杏0.0421万株。
2.4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75日历天;养护期:1年(养护期至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绿化/林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6 00:00起至2025-01-02 23:59,在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 数字证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回族自治区)**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县**什字南街 21 号
联 系 人:牛慧军
电 话:138****44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磬和苑 8#综合楼 17 层 1706 室
联 系 人:刘虹
电 话:158****2000
****
日期:2024 年1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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