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5-01-02 17:00:00
项目名称 | **市海甸二西路26号(海房新村2号楼)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市海甸二西路26号(海房新村2号楼)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1 | **市海甸二西路26号(海房新村2号楼) | 1-8 | 6542.04 | 212000 | 70654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10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 期限 | 6个月,装修期内租金按成交价第一年月租金10%缴纳,装修期不含在合同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
标的 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 现状 | 标的为楼梯房,8层框架结构,室内一般装修,一面**甸二西路,一层改造后可作为商业铺面使用。处于**市内,区域内路网密集,交通便利。区域内有数条公交线路经过,人流量极少,周边居民不多,商业价值较低。 | ||||||||
租赁 用途 | 不得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 招租标的已办理房产证(**市房权证海房字第27199号),建筑面积6542.04㎡,8层,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住宅,无配套停车位。因建设年代久远,无施工图、建筑结构图、水电管网图、竣工图纸等工程建设资料;该栋楼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为安全等级为C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号018AJD2022-355)需进行修复加固处理。 2、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前,需缴纳405万作为房屋修复加**全保证金,待承租人修复加固改造完成且符合房屋安全质量要求后无息退还。 3、 招租标的室内外排水、排污、供水、供电、消防、弱电等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均已全部损坏(或无法使用);建筑物包括不限于室内外门窗、卫生间、防盗网等均已全部损坏,房屋各楼层不同程度存在渗漏等问题。 4、 此次挂牌招租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其他权属纠纷、房屋质量等有关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租方索要赔偿。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895479M 经济类型:****公司(国有控股)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对招租房产原承租户情况说明的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由承租方按照资产现状,结合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结论,自行出资进行修复加固改造。承租方修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修缮加固改造完成后,需由招租方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符合房屋安全质量要求后方可经营使用。本项目设定修复加固装修期6个月,租期10年,装修期内租金按成交价第一年月租金10%缴纳,装修期不含在出租合同期内。 7、自合同履行之日起,招租标的涉及的房产修复加固、修缮、室内外装修、供水、供电、排水、排污、消防、弱电等一切与房产使用相关的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解决,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该标的由海房新村小区物业统一管理,未经海房新村小区物业同意,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小区内部。承租人承租该房产期间(含装修期)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人负责缴纳。 9、未经承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10、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标的 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租赁期满,若承租方不再继续承租该标的,承租方对标的物主体结构修复加固的一切投入,装修改造投入的供水、供电、排水、排污、消防、电梯、门窗、灯具、卫生间等一切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及添附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