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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 | 窗体顶端 **市袁花镇谈桥街79号1号车间 | **** | 租赁**海创****公司空置厂房,购置挤出机、贴合机等设备,形成年产8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卸料粉尘:装卸后立即清理,沉降后排放量较少,无组织排放; 投料配料粉尘:PVC树脂、碳酸钙投料粉尘经料仓自带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回落于料仓内;经人工拆包的原辅料,投料时少量逸散粉尘于车间换气系统排出; 开槽粉尘:产生少量粉尘,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 搅拌粉尘、破碎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挤出废气: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凹印油墨调配、印刷、上光固化、覆膜、设备擦拭废气:收集后采用冷凝+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处理厂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振基础,合理布局,注意维护设备 固废: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0573-****902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