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政务,批复 | 内容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2024-11-18 09:31:23 | 生成日期:2024-11-18 09:31:23 | |
废止时间: | ||
****政府办 | 文 号:灵发改审批〔2024〕115号 | |
****发改委关于**市**县奎濉河区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项目 |
****水利局:
报来《关于批复**市**县奎濉河区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闫河、**防洪排涝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濉河、**流域,涉及区域为**县**、开发区、虞姬镇、杨疃镇、禅堂镇、大路镇和冯庙镇的部分区域。
四、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1、按50m3/s分洪要求,开挖疏浚鹳沟3.8km及沟坡护砌,拆除重建鹳沟阻水桥梁5座;2、在鹳沟与**和濉河交汇处拆建及**分洪流量为50m3/s,建设规模为3孔*4.5m*4.5m分洪闸各1座;3、**1座建设规模为1孔2.0m*3.5m,引水流量5m3/s引水涵,濉河引水涵及与鹳沟连通350m箱涵;4、**濉河3m3/s****泵站1座,装机4台套440kw(3用1备),闫河范桥闸处**5m3/s****泵站1座,装机6台套660kw(5用1备);5、拆除重建濉河沿岸防洪排涝涵闸5座、****沿岸防洪排涝涵闸5座;6、修建濉河左岸大马桥到濉河老虹灵沟闸堤防汛道路6km及建筑物连接道路1.8km。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01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七、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项目前期手续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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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