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建设项目 | 窗体顶端 **市袁花镇伟业路1号12幢 | **** | 租用**市袁花镇双丰集成家居产业园闲置厂房,购置挤出机、覆膜机、印花机、上光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2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投料混料废气收集后统一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磨粉废气收集后统一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挤出、覆膜、印刷、上光、擦拭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废水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 4、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0573-****902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