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测编号 ****)地块位于****,地块四至为南**塘路,西临碧塘路,东临电业局,北临大**路,原为**电业局(老局)内,地块面积为29930.57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2.610258°,北纬 26.865886°。该地块 2024 年之前被分区建设为**市电业局礼堂、修试场、送电管理所等,为满足社会发展需求,2024 ****政府审批同意(衡政函(2024)33号)收回该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转变为为划拨用地,后经控规修改该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省生环境厅关于尽快补充上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政府文件号召,****中心委托我司开展****(勘测编号 ****)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11月对项目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开展了环境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与收集相关资料,在了解地块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污染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勘测编号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勘测编号 ****)地块位于****,四至范围:南**塘路,西临碧塘路,东临电业局,北临大**路,原为**电业局(老局)内,地块面积为29930.57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2.610258°,北纬26.865886°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途径,明确地块内历史用途以电业局礼堂、修试场、送电管理所、电业局车队办公楼、停车场为主,该地块周边敏感目标主要有公用设施用地、小区、农田、河流等。因城市发展需要,2024年11月经控规修改将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截至 2024年12月地块内未进行施工,地块内部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地块内历史遗留污染物。周围邻近地块500m内以教育用地、农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为主,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对地块产生影响。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判断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判断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