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乐﹒一带一路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乐﹒****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 | ****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乐﹒****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2 月 2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乐﹒****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398.4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秦****公司,投标报价:405.768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408.312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曹静/;
中标候选人(**秦****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小兰/;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孙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秦****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秦****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必要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出异议以及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岩,电话:158****4665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新区上巳路 222 号**演艺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马凯
电 话:186****283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北沈家桥路 333 号天地源万熙天地 1 期 6 幢 1 单元
1104 室
联 系 人: 赵岩
电 话: 158****4665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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