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现将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9-****717
通讯地址:****环境局
邮编:16351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
1 | ****处理厂生活污水口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省**市**区**镇民生村 | **** | ******公司 | (1)排污口坐标:经度124.858452,纬度46.071802; (2)排污口设置类型:其它(已建); (3)排污口分类: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4)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排入的水功能区:西排干为混合区,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6)入河方式:经地埋DN700钢管(暗管)排入厂区北侧的西部排水干渠,流经8.4km汇入安肇**; (7)规模: 14000 m3/d; (8)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 | ****处理厂始建于2008年,设计规模2.0万m3/d,实际运行规模1万m3/d,采用CASS为主体的生化处理工艺,排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2022年1月开始进行提标改造建设,于2022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并于2022年12月通过《****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自主验收。提标改造后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接纳**区主**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以及采油五厂、采油七厂、采油八厂的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4万m3/d,污水处理采用“EBIS+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经地埋DN700钢管(暗管)排入厂区北侧的西部排水干渠,流经8.4km汇入安肇**; 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通知》《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肇**的污染减排是有利的。 ****处理厂提标改造后,设计水量增加4000t/d,COD增加36.5t/a,氨氮削减7.01t/a,总磷削减1.095t/a,总氮增加3.65t/a。****处理厂,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大大削减**市主**以及采油五、七、八厂生活及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地表水体,削减污染物入河量,对改善水体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