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沈海高速东、海维**、江成路西,沿江公**地块土壤评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园区官网www.****.cn”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 30 日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海高速东、海维**、江成路西,沿江公**地块土壤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额约3万元
最高限价:3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沈海高速东、海维**、江成路西,沿江公**地块土壤评估项目,共计一个地块:沈海高速东、海维**、江成路西,沿江公**地块约100亩。(投标单位务必自行勘探现场,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询价供应商应当参照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2017年第72号)、《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相关文件,对沈海高速东、海维**、江成路西,沿江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询价供应商应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场地溯源,识别潜在污染物及污染区域,编制初步调查方案。通过现场采样、样品分析检测,获取场地现状数据,编制初步调查报告。初步调查报告应明确场地是否存在污染,确定主要污染因子及大致污染范围,分析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并提出是否需要开展详细调查的明确建议。完成调查后需编制《海亚**、苏通路西、江成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最终获得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自中标之日起日历天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材料,并通过专家评审,最终获得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需提供 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询价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网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环保或环境工程专业)。
前后矛盾以“第七部分 询价响应文件组成”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年12月 30 日9 时30分。
地点:南****园区官网→政府采购公告。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30 日9时30分(**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8号楼4楼8427室 (地址:**省**市江成路108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8号楼4楼8427室 (地址:**省**市江成路108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园区乐成路88号
联系方式:****管理部,198****1915、198****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