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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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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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无
****规划局****分局于2024年6月委托****编制《**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报告书》,规划环评报告书已于2024年6月19日和2024年11月14日分别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为保证**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管理机构和本次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规划环评实施单位的一致性,此次需将规划环评实施单位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次环评报告其他内容不变,现就调整内容补充公示如下:
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内容
此次变更内容为规划环评实施单位,为保证**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管理机构和本次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规划环评实施单位的一致性,规划环评实施单位由****规划局****分局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次环评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2.前期公众参与开展情况
《**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报告书》已进行一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流程为:于2024年6月19日在****网站对《**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报告书》进行了一次公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4年11月14日在****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于2024年11月19日和11月20日在**日报公示了规划环评相关信息,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第一次公示链接为:
http://jzssthjj.****.cn/35663/****20243/t119****43064/499117.shtml
征求意见稿公示链接为:
http://jzssthjj.****.cn/35663/****20243/t114****43114/547783.shtml
公示期间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反馈。
3.规划实施单位变更后公众参与程序合规性
由于此次调整仅为规划环评实施单位的变更,且规划尚未开始实施,规划环评报告中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此次变动后,前期公众参与程序仍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
4.规划环评实施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实施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崔姗
联系电话:137****1695
环评单位:****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16-****210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