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五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市城市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五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2024-12-23 16:12:00 |
**市城市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五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评标报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委托****完成**市城市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五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工作。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11月29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信息,于2024年11月29日 17:00至2024年12月23日9:00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接受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二、开标情况
2024年12月23日9:00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有7家投标人按时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分别是:1、**市****公司,**市****总院有限公司;2、****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公司;3、****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公司;4、******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5、****,****公司;6、****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7、******公司,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电子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时,没有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开标大厅上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或疑问。(详见《开标记录表》)
三、评标委员会
招****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招标人代表1名及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4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自行推选产生。
此次评标本着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城市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五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
四、 评标情况
2024年12月24日11:00,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形式、资格和响应性评审规定,对1、**市****公司,**市****总院有限公司;2、****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公司;3、****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公司;4、******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5、****,****公司;6、****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7、******公司,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7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资格和响应性审查。
在响应性审查过程中,****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公司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中的“计划总工期”响应为“150个日历天”,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中的“总工期”响应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其中两名专家***认为该情形属于细微偏差、不明确的内容,应当给予该投标人澄清机会;三名专家***认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该情形属于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该投标人不通过响应性审查。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公司不通过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3 响应性审查表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要求,不通过响应性审查;其余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响应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6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资信业绩部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及投标报价评审。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评审后进行排名,按定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推荐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单位 | ****,****公司 | **市****公司,**市****总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公司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06% | 2.12% | 1.23% |
投标报价(元) | ****6764.94 | ****4034.25 | ****2930.77 |
投标报价得分 | 50.00 | 49.89 | 49.98 |
资信业绩部分得分 | 30.00 | 28.00 | 14.40 |
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 | 18.94 | 18.74 | 17.22 |
综合总得分 | 98.94 | 96.63 | 81.60 |
项目负责人姓名 及证书编号 | 刘国栋 粤144********01452 | 高翠莲 粤144********02935 | 王建忠 赣150********03668 |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