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等级复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公室****保健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市卫****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复)审工作的通知》,我委依申请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组****妇幼保健院、****保健院等级复审工作。
经形式审核、现场检查,****保健院、****保健院达到《****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保健院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家庭发展和妇幼健康处、****机关纪委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共7个工作日)。
****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联系方式:020-****8082,电子邮箱:wsjkw_fyc@gd.****.cn,传真:020-****8303,信函:**市**区先烈南路17号大院,邮编:510060。****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电话:020-****3509。
****家庭发展和妇幼健康处联系方式:0755-****3130,电子邮箱:jtfyc@wjw.****.cn。信函:**市**区深南中路1025 号**大厦东座,邮编:518026。****机关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755-****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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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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