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0001/202412-00126 | 信息分类:取水许可审批 |
滁水审批〔2024〕18号 | 成文日期:2024-12-26 |
**** | 发布日期:2024-12-26 |
有效 | 信息来源:**** |
光大生物****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一、光大生物****公司生物质发电及**镇供热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谯区**镇,项目编码:****。以****处理厂再生水和**河九面塘坝上地表水为取水水源,设计发电年利用7000小时、总供热能力92t/h,设计取水保证率为95%。
二、根据《光大生物****公司生物质发电及**镇供热一期项目水**论证报告书》和相关申报材料,同意本项目年总取水量为133.97万m3,其中生产用水取用**河九面塘坝上地表水,年取水量78.12万m3,坐标为东经118°16′56″、北纬32°23′42″;循环冷却系统用****处理厂再生水,年取水量为53.35万m3,坐标为东经118°17′45.16″,北纬32°26′33.14″;厂区生活办公用水取用市政供水,年取水量为2.5万m3。
三、****水文站1962-2021年径流系列成果,按照面积比,推算出拦水坝上多年平均径流量13791万m3,95%保证率径流量2604万m3,经拦水坝调节后来水可满足本项目地表水取水水量及保证率要求。本项目取水河段现状水质为Ⅲ类水,满足取水水质要求。
四、你公司应加强本项目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先进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按规定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五、你公司应定期开展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校准,完善日常运行维护措施,确保计量设施和数据传输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取水计量信息接入国家水**监控管理信息平台。
六、本项目投产试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同时,****公司原取水许可证(编号:C341103S2020-0015)。
七、若本工程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八、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九、你公司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水利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