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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县环草堂湖移民安置区规模化供水工程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城运司文〔2024〕33号)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利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环草堂湖移民安置区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白帝镇、夔门街道、草堂镇。
四、建设性质:**。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原批复“建设规模:日供水规模为15000m3,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工程等级划分,属于Ⅴ型、小(2)型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铺设各类管网22335m(含D402*9涂塑钢管1001m、D325*7.5涂塑钢管198m、D219*6涂塑钢管11498m、D159*4.5涂塑钢管8119m),安装各类闸阀363套、排气阀17个,减压阀85个,压力表170块,水表83块,消火栓115个,修建各类闸阀井326座。****泵站1座(抽水流量200m3/h,扬程300m,功率300Kw)增设2000m3/d净水设备一套。改造1600户入户水表及管网。”
变更为“建设规模:日供水规模为15000m3,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工程等级划分,属于Ⅴ型、小(2)型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铺设各类管网22.335km(含D402*9涂塑钢管1001m、D325*7.5涂塑钢管198m、D219*6涂塑钢管11498m、D159*4.5涂塑钢管8119m),安装各类闸阀363套、排气阀17个,减压阀85个,压力表170块,水表83块,消火栓115个,修建各类闸阀井326座。****泵站1座(抽水流量200m3/h,扬程300m,功率300KW),增设3000m3/d净水设备一套。改造1600户入户水表及管网。”
六、建设工期:原批复“建设工期为24个月”,变更为“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原批复“项目总投资为2455.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8.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40万元,基本预备费104.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变更为“项目总投资为2553.0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666.16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275.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52.08万元,独立费用321.75万元,基本预备费108.67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29.37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全额补助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并将投资概算送我委审批。
原批复文件《****委员会关于**县环草堂湖移民安置区规模化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2024〕102号)作废。
****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