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梓江**县**镇**谷段防洪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梓江**县**镇**谷段防洪堤工程
二、建设地点:**县**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在**市**县**镇实施梓江**县**镇**谷段防洪堤工程,该工程经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分段实施,先期实施以下内容。**右岸堤防0.34km(梓右1+680.00至梓右2+020.00)及**左岸护岸1.12km(起于**谷大桥下游约95m处陡坎,止于与支沟汇口上游300m处陡坎)。项目已开工建设,我局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绵盐环立字〔2024〕4号),现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
总投资2913.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施工计划,缩短施工周期,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区,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过程严格执行水土保护方案相关要求,减少水土流失;加强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禁止捕杀项目区周边动物,禁止乱砍伐林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恢复植被种植。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施工废弃物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严格落实《梓江**县**镇**谷段防洪堤工程(一期)对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相关要求。
(二)落实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施工工区出入口的洗车平台和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基坑积水通过基坑沉淀处理后使用提升泵将上清液抽排至下游河道。
(三)落实大气环境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设置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覆盖防尘、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开挖的土石方严禁堆放在河岸沿线,要及时回填、利用或转运至石渣料料场处置,不能立即回填、利用、转运部分应堆放至有防护设施的临时堆场内;施工区域和沿线运输道路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抑尘并对撒落的渣土及时清扫;运输车辆应封闭运输,防止渣土掉落。施工场地扬尘排放应执行《**省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浓度限值。
(四)落实噪声处置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布置施工平面,施工设备和车辆运输线路应尽量设置在远离周边人群活动的区域;选用低噪施工机械,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减振降噪。施工期须《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开挖土石方须及时回填,避免新增水土流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改革局出具《关于梓江**县**镇**谷段防洪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盐改发〔2021〕24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草原局出具《关于准予梓江**县**镇**谷段防洪堤工程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川林资许准(绵)〔2023〕160号);****水利局出具《关于梓江**县**镇**谷段防洪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绵水函〔2022〕594号);******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510723-2021-2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006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 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