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伊犁州地下水超采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奎屯市)勘察(测)设计”补充变更
关于“**伊犁州地下水超采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市) 勘察(测)设计”补充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伊犁州地下水超采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市) 勘察(测)设计
项目编号:****
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2.3招标内容与范围:
(1)招标范围变更为: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人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咨询,包含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相关成果,以及环评、水保等专题报告。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各阶段所需相关层级部门和单位、所需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所有咨询、审查审批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并协助发包人(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设 计报告等工作。
(2)2.4计划服务周期
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增加:(4)招标设计完成后 90 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成果。
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均以本变更为准,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最新资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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