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实验动物中心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医院****中心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庄俞南路1号****院区内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院区内空置的原家属楼及附属用房进行改建,进行SPF级实验动物(大小鼠)的饲养及动物实验。项目建成后年饲养实验动物(大小鼠)2000只,动物房最大饲养量为小鼠100只、大鼠250只。
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医院****中心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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