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区(2024年12月1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 | 区蓝光小区旁的团结湖一直是黑色、有臭味的状态。 | **区 | 水 | 经调查问题属实。 经现场查看,团结湖水体颜色为深色、有异味。初步调查为“和昱麟云”居民小区等地生活污水未收集完全、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沿线工业企业存在雨污混排,污水排入团结湖上游河道(大溪河)后流入团结湖,以及团结湖淤泥沉积等原因造成水质不佳。 | 属实 | 推进“长****水库生态治理工程”,改善团结湖水质。 | 1.关于双福辖区管网整治工作,针对团结湖上游河道(大溪河)雨污混排影响到团结湖水质的情况,2024年4月3****中心、双**司、双福街道等单位,召开了双福辖区2024年防汛工作专题会。会议研究了雨污管网排查、维护等工作,对老旧管网堵塞、雨污混流等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制定了整改措施。2024年上半年,由双福街道牵头,****园区、双**司、远达公司相关人员,成立了工作专班,全面排查了双福片区雨污管网存在的问题,针对排查出的点位形成了详细的台帐,共排查整改相关问题80余个,进一步减少了堵塞、破损现象。同时,我中心积极配合双福街道、双**司不断加大对辖区管网的排查巡查力度,对于因管网破损、堵塞导致的污水溢流到雨水管网的偶发现象,**双福街道、双**司,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溢流发生,开展管网维护,近期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溢流事件。2.关于“长****水库生态治理工程”,双**司作为发包人已签订了长****水库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方案为改善团结湖水质,实施内源治理,开展生态基质异位及原位处理。项目于8月底进场施工,12月上旬已全面完成清淤工作。 3.关于对团结湖周边(含上游流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心、双福街道、双**司持续对团结湖周边(含上游大溪河流域)企业、物业公司、公共区域及市政管网开展监督检查,下一步将继续落实日常监督检查。 | 是 | 无 |
2 | X3CQ202****40001 | 2022年**市泰阳生****公司在**市****社区燕尾山下四方井(临近同福村)设置废弃物处置场。 1.垃圾堆积成山,污水横流。2.废弃物的化工硫磺味让人想吐,还冒白烟。 3.垃圾填埋场的废水污染水****水库)。4.渣场设置导致该村的进城主道路(**至百节)被大货车压烂。 | **区 | 水 | 经调查问题属实。 1.**市泰阳生****公司****公司)违规收纳了部分污泥及钛石膏。由于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未完成建设,部分污水未及时收集到污水收集池导致外2.2024年5月15日现场督查时发现,泰阳公司在2023年1月至7月收纳的部分建筑垃圾中有树枝树叶。“异味和冒白烟”疑似为钛石膏与建筑垃圾内树枝树叶腐烂发酵混合产生,未发现硫磺味。3.泰阳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部分污水未收集到污水收集池导致外溢。 4.**至百****工业园附近,社会车流量较大,特别是渝赤叙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车辆和特种设备进出较频繁,以至于该段公路路面病害发展迅速;此外,泰阳公司车辆的进出加剧了道路的损坏。 | 属实 | 督促企业规范完善手续、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 1.关于“该公司打着垃圾分类处置的旗号实际干的就是废物弃渣场,不管什么垃圾都收,堆积成山,污水横流”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环境局、****管理局、****政府****公司未完善相关手续及相关污染治理设施投用之前,继续停止收纳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目前,企业已处理完库内污水并对溢水孔的进行了永久封堵;企业已建设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改造其滤导排系统;企业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结论为“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未发生重大变动,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调整,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满足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关于“废弃物的化工硫磺味漫天,闻着让人想吐,还冒白烟”问题。该问题已办结。泰阳公司已对裸露钛石膏进行覆盖,并种植绿植减轻异味,近期我镇对企业现场检查时,并无明显异味。3.关于“垃圾填埋场的废水污染水****水库)”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企业已取得环境监测报告、相关监测项目均已达标。****大队于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现场巡查未发现污水外溢。珞璜镇近期对该企业的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由污水外溢情况。4.关于“渣场设置导致举报人所到村的进城主道路(**至百节)被大货车压烂,一直修修补补交通严重受阻,渣土车空车超速给道路交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目前该路段已施工建设完成,恢复正常通行,相关问题均已整治完毕。 | 是 | 无 |
3 | D3CQ202****50082 | **市泰阳生态****公司在****社区6组四方井开设的渣场,该渣场一直在回收化工垃圾,产生恶臭扰民;产生的污水下雨天就会流到附近的农田内。 | **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在未完善相关手续之前继续停止收纳废弃物。 | 1.关于“该渣场一直在回收化工垃圾,产生恶臭扰民”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企业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已停止收纳废弃物;企业已对裸露钛石膏及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并种植绿植;企业已取得环境监测报告、相关监测项目均已达标。 2.关于“产生的污水下雨天就会流到附近的农田内”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目前,企业已处理完库内污水并对溢水孔的进行了永久封堵;企业已建设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改造其滤导排系统;企业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结论为“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未发生重大变动,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调整,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满足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 | 无 |
4 | D3CQ202****30044 | ****社区6组四方井紧挨渣场,渣场堆放化工原料、建筑垃圾、白色垃圾、屠宰场垃圾,存在异味,污水排至农田和村里饮水水渠 内,造成污染。 | **区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市泰阳生****公司****公司)于2022年5月立项建设固体废物处置项目,获得用地、 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等要件后,因工程回填需要,办理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有效期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7月13日)。泰阳公司违规收纳了部分污泥及钛石膏,异味疑似为污泥、钛石膏及建筑垃圾内枯枝败叶腐烂发酵后混合产生。2.泰阳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完成建设,部分污水未及时收集到污水收集池导致外溢。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法律法规学习。2.督促指导完善环评报批和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在未完善相关手续之前继续停止收纳废弃物。3.对裸露钛石膏及建筑垃圾进行覆 盖,减轻异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并开展臭气监督性检测。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使用,杜绝污水外溢。 | 1.关于“渣场堆放化工原料、建筑垃圾、白色垃圾、屠宰场垃圾,存在异味”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环境局、****管理局、****政府****公司继续停止收纳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公司已对裸露钛石膏及建筑垃圾进行覆盖。企业目前已取得环境监测报告、相关监测项目均已达标。目前,企业已处理完库内污水并对溢水孔的进行了永久封堵;企业已建设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改造其滤导排系统;企业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结论为“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未发生重大变动,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调整,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满足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关于“污水排至农田和村里饮水水渠内,造成污染”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已取得环境监测报告、相关监测项目均已达标。 | 是 | 无 |
5 | D3CQ202****80060 | ****社区6组四方井紧 挨渣场,渣场堆放化工原料、建筑垃 圾、白色垃圾、屠宰场垃圾,存在异 味,污水排至农田和村里饮水水渠 内,造成污染。渣场污染严重,没有 任何防护措施及处理弃渣的机械设备 。 | **区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市泰阳生****公司****公司),该企业收纳大量建筑垃圾,其中含有部分污泥、钛石膏,异味疑似为污泥、钛石膏及建筑垃圾内枯枝败叶腐烂发酵后混合产生。2.2024年5月10日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部分污水未收集到污水收集池导致外溢;5月15日—27日,分别对下游、排口及沟渠开展巡查,未发现有污水流入农田和沟渠,并向其厂外下游居民进行走访,未发现有污水流入农田和饮水水渠的情况。3.2024年5月29****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已将建筑垃圾区域进行覆盖,场内无建筑垃圾处置机械设备,坝体库内已做防渗处置,库内污水已抽取到污水收集池,****处理站未建成投产。 | 部分属实 |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环评报批和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投用,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和污染物处置设施前停止收纳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2.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减轻 异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 使用,杜绝污水外溢。 | 1.关于“渣场堆放化工原料、建筑垃圾、白色垃圾、屠宰场垃圾,存在异味。污水排至农田和村里饮水水渠内,造成污染”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环境局、****管理局、****政府****公司继续停止收纳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公司已对裸露钛石膏及建筑垃圾进行覆盖,企业已取得环境监测报告、相关监测项目均已达标。****政府已持续性对该企业厂界外沟渠进行巡查,暂未发现异常。目前,企业已处理完库内污水并对溢水孔的进行了永久封堵;企业已建设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改造其滤导排系统;企业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结论为“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未发生重大变动,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调整,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满足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关于“投诉人表示渣场污染严重,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及处理弃渣的机械设备,不应该设立在此,现诉求:将该渣场搬走。”问题,该问题已办结。该企业已对裸露钛石膏及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并种植绿植减轻异味,近期我镇对企业现场检查时,并无明显异味。企业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相关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行。 | 是 | 无 |
6 | D3CQ202****90061 | **区几江街道朗苑庭院时光3期的业主,楼下有条步行街祥瑞时光道,****餐饮店包含:烧烤、火锅、串串等,因为烟道的排气口刚好跟投诉人家持平,油烟从烟道直排飘到家里,一直持续到夜间23:00点左右,家里和车库都持续有油烟味,同小区的1.2.4栋都是该情况,现目前有一定好转,但问题只属于阶段性解决,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 **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庭院时光商业区现有餐饮门店35家,共配有公共烟道8个,经对比施工设计图纸核查,项目烟道设计符合相关规范,但其中1、2、4栋的公共烟道排气口确与住宅区的顶楼齐平,且因部分餐饮门店经营时间一直持续到夜间23点左右,导致部分油烟溢出对居民产生影响。 | 属实 | 1.开展烟道设计改造工作,减少油烟扰民。 2.建立完善餐饮油烟排放巡查监管长效机制。 | 1.关于“楼下有条步行街祥瑞时光道,****餐饮店包含:烧烤,火锅,串串等,因为烟道的排气口刚好跟来电人家持平,油烟从烟道直排飘到家里,一直持续到夜间23:00点左右,家里和车库都持续有油烟味”问题,该问题已办结。自5月8日以来,几江街道牵头持续对庭院时光商业区餐饮油烟问题进行了常态化巡查检查,立案查处鸟窝烧烤等2家违规排放油烟餐饮门店,并积极引导庭院时光商业区餐饮门店自觉遵守餐饮油烟排放管理规定,落实餐饮油烟管理措施,该商业区餐饮油烟排放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几江街道持续抓好庭院时光商业区的餐饮油烟排放管理整改工作,****环境局抓好庭院时光商业区餐饮油烟的常态化巡查检查,进一步压实庭院时光商业区餐饮企业、晖创物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完善工作台账,形成工作闭环。2.关于“街道的工作人员偶尔会巡查,看看有没有排烟的情况,有一定好转,但问题只属于阶段性解决,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该问题已办结。一是几江****社区、晖创物业对庭院时光商业区的公共烟道改造问题入户向涉及1、2、4栋小区业主共计60户征求意见,同意开展烟道改造的54户,同意率为90%,****住建委、几江街道积极协调,经具备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形成改造设计方案并向小区居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仅收到1户居民对改造方案提出了不同意见,实施前开展了入户走访,充分征求相应楼栋居民对烟道改造设计的意见,走访结果绝大多数居民认同设计方案并同意改造。11月29日,施工单位已完成烟道改造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验收,目前烟道正常运行。油烟扰民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 是 | 无 |
7 | X3CQ202****10061 | 来信人对**金凯****公司(津环文(2021)36号)含油金属屑豁免资格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举报。从转移联单和合同入手查实**金凯****公司直接上游从产废单位直 接接收未经有资质单位预处理,或者不合法预处理(产废企业要有相关预处理环评和进行了应急预案备案,按环评要 求开展了预处理设备设施按照,申请了预处理含油金属屑排污许可方才合法)后的含油金属屑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金凯****公司厂区内含油金属暂存场地没有依法开展环评,更没有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非法排污的行为。**金凯****公司含油金属屑豁免处理设施的豁免管理只是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其他诸如环评(原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污染因子评价等级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开展环评)、暂存库环保治理设施设计建设、排污许可证申领、转移联单办理、有资质单位运输等环节均为豁免。所以,**金凯****公司豁免处理含油金属屑没有依法开展环评,更没有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违反环评法和非法排污的行为。 | ** 区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经查,产废单位和豁免****公司均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执行了电子转移联单手续。2.****公司****公司联合运营,****公司以其高合金钢机械铸造生产线相关设备及工艺处置含 油金属屑项目(2018年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1月通过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2019年7月通过二阶段竣工环保验收)****公司(占股50%);****公司确未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但其含油金属屑的收集暂存场地(待处理库)及金属屑处置 产排污环节均依****公司环评和排污许可进行。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金凯****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严禁超类别、超规模经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针对“再一****生态环境局尽快**金凯****公司及其上游产废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查实并依法处理。从转移联单和合同入手查实**金凯****公司直接上游从产废单位直接接收未经有资质单位预处理,或者不合法预处理(产废企业要有相关预处理环评和进行了应急预案备案,按环评要求开展了预处理设备设施按照,申请了预处理含油金属屑排污许可方才合法)后的含油金属屑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该问题已办结。2024年7月17日,****环境局组织危废经营单位开展集中培训,要求**金凯****公司环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相关规范开展生产作业。2024年8月30日、11月20日,****环境局通过开展现场核查和**市巴渝治废管理信息系统抽查等方式相结合方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按照含油金属屑豁免条件进行规范管理,暂未发现超范围、超规模经营情况。2.针对“**金凯****公司厂区内含油金属暂存场地没有依法开展环评,更没有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非法排污的行为。**金凯****公司含油金属屑豁免处理设施的豁免管理只是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其他诸如环评(原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污染因子评价等级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开展环评)、暂存库环保治理设施设计建设、排污许可证申领、转移联单办理、有资质单位运输等环节均为豁免。所以,**金凯****公司豁免处理含油金属屑没有依法开展环评,更没有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违反环评法和非法排污的行为”,该问题已办结。**金凯****公司未办理环评,其含油金属屑的收集暂存场地(待处理库)在**金****公司环评里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办理排污许可,含油金属屑收集暂存场地(待处理库)及金属屑处置产排污环节在**金****公司排污许可证里有许可(许可证编号:915********856451W001P,有效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止)。2024年8月30日、11月20日,****环境局通过开展现场核查和**市巴渝治废管理信息系统抽查等方式相结合方式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企业违规经营行为。3.针对诉求“按照相关规定,应该罚没**金凯****公司的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倍数的罚款。由于**金凯****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应依法取消**金凯****公司的豁免资格,且在处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颁发豁免资格和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依据**金凯****公司的转移联单,对以上豁免企业的****加工厂等产废单位企业把不属于豁免管理的含油金属屑交给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豁免单位处置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和处理,没收其非法所得”该问题已办结。**金凯****公司未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证,其联合经营的**金****公司环评里已进行了暂存场所(待处理库)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已对产排污点进行了许可。2024年7月17日,****环境局组织危废经营单位开展集中培训,要求**金凯****公司环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相关规范开展生产作业。2024年8月30日、11月20日,****环境局通过开展现场核查和**市巴渝治废管理信息系统抽查等方式相结合方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按照含油金属屑豁免条件进行规范管理,暂未发现超范围、超规模经营情况。 | 是 | 无 |
8 | X3CQ202****70071 | ****社区破坏生态环境 、破坏耕地、让村民有地无法耕种,强占村民土地、先建后批、开采沙石,为多建厂房将公路截断划为厂区。未经村民同意,未办理相关手续,强行租用几个生产队村民的岩下几百亩土地用于倒垃圾近7年,淹埋了几百亩的土地,垃圾未作任何处理,****水库严重影响,土地无法耕种。 | ** 区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经查,涉事公司背后地块现场为翻耕种植状态,不存在违法占耕行为;****公司二期平场区域,****公司****公司场地且超用地手续范围和福兴大道断头路地块,确实存在未经批准占用耕地行为。2.倾倒垃圾、土方淹埋土地****公司****社区津福高中项目已征未用土地堆放用于生产砂石的原料,堆场虽已用绿网遮盖作防尘处理但未全覆盖;****公司施工区绝大部分用地已取得用地手续,现状为弃土填方后修建厂房等建(构)筑物,但 在与**坡区交界处附近超用地手续边界占林弃土。3.涉事机械厂原位置位于滴水7社,因双福发展需要指定其搬迁至长伍5社、长伍1社**厂房,占地7199平方米,于2013年建成。2011年,该公司因未批占用集体土地立案处罚,罚款12.61万元,2021年8月合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3年3月取得不动产权证。2020年5月,该公司将约2000平方米****公司用于砂石生产加工,****公司依法取得环评批复并办理排污许可。4.开采沙****公司,****园区多个项目废弃土石临时堆放,通过项目建设,填方等处置,当施工项目有需求时仅收取运费,未对外销售。 | 部分属实 | 1.对违法占地区域进行复耕或完善用地手续。2.做好租赁场地砂石原料堆场扬尘管控,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 1.关于“津福社区书记破坏耕地”问题,该问题已办结。重****公司违法占耕区域已于2024年7月23日取得用地手续(渝府地(2024)597号);******公司违法占耕区域已2024年9月30日完成复耕,并于2024年10月14****规资局****村委的验收。 2.关于“倾倒垃圾、土方淹埋土地”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对原料堆场采取绿网覆盖的方式进行扬尘控制。重****公司与**坡区跨界渣场占用林地问题已于2024年11月完成双福辖区复绿工作,并于2024年12月9****政府名义正式函告**坡区配合开展调查整治。 | 是 | 无 |
9 | X3CQ202****70041 | **金凯****公司接 收未经有资质单位预处理的含油金 属屑行为,属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 | ** 区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公司满足豁免条件,依法开展部分豁免危险 废物经营活动,且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按要求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执行电子转移联单。 | 部分属实 | 严格按危废管控要求规范管理并加强污 染物治理设施运维,确保污染物稳定达 标排放。 | 针对“**金凯****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位于**区的**金凯****公司存在接收未经有资质单位预处理的含油金属屑行为,由于含油金属屑不属于豁免范畴,该公司的行为就属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该问题已办结。**金凯****公司****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回复明确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第三条“鉴于部分钢铁、铸造及再生铝等企业在《新名录》实施前,原有环评报告中已包括非金属**化对外回收利用的相关评价内容,且一直从事含油金属屑(铁屑、铝屑)的回收利用,此类企业在完善贮存设施以及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生态环境局审核后,可以开展含油金属屑的收集、贮存及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不再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文件要求开展部分豁免危险废物经营活动。2024年7月17日,****环境局组织危废经营单位开展集中培训,要求**金凯****公司环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相关规范开展生产作业。2024年8月30日、11月20日,****环境局通过开展现场核查和**市巴渝治废管理信息系统抽查等方式相结合方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按照含油金属屑豁免条件进行规范管理,暂未发现超范围、超规模经营情况。现场检查时,**金凯****公司正在建设金属**化利用新项目,2024年8月6日取得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24〕48号),租用**金****公司4号生产车间建设1条5万吨/年废金属打包压块预处理线,项目正在推进中,正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及危废经营许可证。 | 是 | 无 |
10 | X3CQ202****10059 | 1、**金凯****公司租赁**金****公司实施含油金属屑打包压块和金属冶炼工序等;并取得**市**区生态环境《关于**金凯****公司开展部分豁免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报告》(津环文〔2021〕36号)。其中**金凯****公司实施可行性论证报告过程中实际仅运行含油金属屑打包预处理工序,**金凯****公司对含油金属屑进行暂存、打包(含油金属屑属于危险废弃物),与**金****公司不属于同一主体,**金凯****公司是否存在未取得环评影响评价批复,开展危废废弃物收集、暂存、打包的活动。2、按照《**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3年 版)》,**金凯****公司取得(津环文〔2021〕36号)开展部分豁免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是否合理。3、2024年4月,**金凯****公司废金属**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至今还未取得环评批复。 | ** 区 | 土壤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该公司****公司联合运营,****公司负责含油金属屑的收集暂存,依****公司已取得的环评批复和电弧炉开展危险废物豁免经营活动。 2.该公司根据《关于回复明确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相关内容,开展部分豁免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3.该公司委托****编制了《废金属**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4月1日在**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根据《**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1年修订),****环境局审批,目前,****环境局未收到该项目环评批复相关信息。 | 部分属实 |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含油金属屑豁免条件进行规范管理,严禁超范围、超规模经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针对“**金凯****公司与**金****公司不属于同一主体,**金凯****公司是否存在未取得环评影响评价批复,开展危废废弃物收集、暂存、打包的活动”,该问题办结。**金凯****公司是**金****公司与**金凯****公司****公司。**金****公司以其高合金钢机械铸造生产线相关设备及工艺处置含油金属屑(该项目2008年取得环评批复:渝津环准[2008]219号,2013年1月通过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2019年7月通过二阶段竣工环保验收)为依托入股**金凯****公司,占50%的股份,**金凯****公司负责含油金属屑的业务开展。2024年7月17日,****环境局组织危废经营单位开展集中培训,要求**金凯****公司环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相关规范开展生产作业。2024年8月30日、11月20日,****环境局通过开展现场核查和**市巴渝治废管理信息系统抽查等方式相结合方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按照含油金属屑豁免条件进行规范管理,暂未发现超范围、超规模经营情况。2.针对“**金凯****公司取得(津环文〔2021〕36号)开展部分豁免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该问题已办结。**金凯****公司****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回复明确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开展部分豁免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几次现场检查及巴渝治废系统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3.针对“**金凯****公司废金属**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至今还未取得环评批复”,该问题已办结。根据《**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1年修订),**金凯****公司编制《废金属**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局。该项目2024年8月6日取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24〕48号)。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