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水务局关于阳春市方兴农业蚕桑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关于**市方兴农业蚕桑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2024-12-26 10:45:16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等规定,**市方兴农业蚕桑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材料经程序性审查,已通过行政许可,现将行政许可决定书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方便群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公示期: 30天
联系人:张运毅;联系电话: 0662-****810
传真: ****200
电子邮件:yc****810@163. com
联系地址:**市春城街道**西路15号
邮政编码: 529600
附件:1**市方兴农业蚕桑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市方兴农业蚕桑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春水水保〔2024〕13号****关于**市方兴农业蚕桑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docx
****关于实施**市方兴农业蚕桑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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