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详见询价文件 | 80,000.00 元 | 1(项) | 80,000.00 元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4-12-30 09:00:00(**)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2-30 12:00:00(**)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询价文件
1.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提交服务过程资料,双方签字确认。
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服务内容与采购合同一致,服务质量达到采购标准。
(2)本项目所有服务交付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的验收报告模板拟定验收报告,向采购人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含: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确认的服务清单、采购人使用部门签字的可使用确认书、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未达到询价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验收所产生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该项目最高限价为80000元),本次报价包含**校区二、****超市装饰改造工程投资审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执行期间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交钥匙工程),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履约保证金”)。
户 名:****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坡支行
账 号:111****95151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本项目全部验收通过后,经成交供应商申请,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按程序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
2)成交供应商拒绝按合同要求服务;
3)成交供应商违反廉政规定;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法转包分包;
5)成交供应商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如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所有服务成果内容均交付采购人且经采购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发票、验收合格报告(一式四份)、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等付款申请的材料。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验收材料和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