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4-12-25 15:40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或②,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①或②,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冶炼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按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实验室,提供**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扫描件,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其中一项职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拟派监理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5)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2 本项目允许分包,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项目监理应由中标人自行实施与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需要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委托人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除上述规定外允许分包,中标人如需将其它工作内容进行分包,应事先报招标人同意;且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2025-01-21 09:30:00 |
120天 |
平台上传 |
资金现金 |
0万元 人民币 |
4,400,000元 人民币 |
无固定范本-综合评估法 |
2025-01-21 09:30:00 |
福****服务中心****中心 |
在线开标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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