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前公示。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拟作出受理的建设项目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377-****1113 , 0377-****9320(审批大厅)
传 真:0377-****1331 通讯地址:**区(县)**街道伏牛西路599****中心生态环境(C12窗口) 邮 编:474500
2024年12月23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单位 |
1 | 西气东输三线**压气分输站-**豫能油气**县曹楼阀室互联互通管道工程 | **** | **省**市**县田关镇曹楼村 | **曹楼分输站 1 座及连接在建西三线**加压分输站 600m 管道,连接曹楼阀室互联互通 900m 管道(双管并行,单管长度为 450m),管道线路总长度约 1.5km,管径 DN300mm(外径 D323.9mm),设计压力 6.3MPa,设计供气规模 3.0×108Nm3/a。 | 废气:施工期扬尘,严格按照 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如“十个百分之百”、“两个标准”、“四员”管理、“两个禁止” 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渣土车管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加强通风;管道焊接烟尘仅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管道防腐作业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营运期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引至楼顶的排气口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要求;非正常工况管道泄压、清管检修产生的天然气和四氢噻吩通过15m高放空管直接排放;非正常工况柴油发电机产生的CO、HC+NOx、PM废气经柴油发电机自带有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水: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定向钻泥浆水在泥浆池内蒸发;试压废水经临时沉淀后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或道路洒水;施工人员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化粪池定期清运肥田;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噪声:施工期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优选低噪设备,施工边界均设置围挡,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营运期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分类收集后及时外运处置;施工废料外售综合利用或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定向钻泥浆由市政泥浆运输车外运处理;均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营运期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过滤废物暂存于排污池,废滤芯、清管作业废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标准。生态恢复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