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打捞局“华洋龙”轮坞修工程服务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洋龙”轮坞修工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货物/设备/水上交通运输设备/浮船坞、码头和维修工作船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11: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毅敏,韩志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221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南洲路2356号1号大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毅敏,韩志远020-****22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6B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云涛、邓鹏、赵欣、夏雪、李菲010-****8260、****8269、****4054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变更公告.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洋龙”轮坞修工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内容如下:
)经招标人确认并同意将原****政府采购合同中的5付款条件做如下变更调整:
5.付款方式:
5.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合同价款40%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乙方与为委修船的吊舱设备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原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0%的预付款。
5.2)甲乙双方完成结算后,委修船出厂90天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修理结算价款5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委修船修理结算价款57%的金额,剩余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
5.3)委修船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修理结算价款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质量保证期结束确认单,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委修船结算价款尾款。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至2025年1月10日下午13时30分(**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不变。
以上为本项目变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内容详见上传的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南洲路2356号1号大院
联系方式:刘毅敏,韩志远020-****2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6B
联系方式:韦云涛、邓鹏、赵欣、夏雪、李菲010-****8260、****8269、****4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毅敏,韩志远
电 话: 0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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