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安保服务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A | ||||||||||
二、合同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 ||||||||||
三、项目编号:**** | ||||||||||
四、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 | ||||||||||
地址:**市安钢大道365号 | ||||||||||
联系人:康建军 | ||||||||||
联系方式:****129 | ||||||||||
2.供应商(乙方):****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省**市**区中华路与惠苑街交叉口向西200米9号商铺 | ||||||||||
联系人:崔志超 | ||||||||||
联系方式:186****0116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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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收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
八、验收组成员 | ||||||||||
韩晓红 刘** 胡玉君 康建军 周玉杰 | ||||||||||
九、验收意见 | ||||||||||
经对安保服务项目资料及现场检查,结合服务方(乙方)的日常工作表现,认为乙方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要求做好安保服务,安保人员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严格24小时安全值守,做到服从监管,积极定时进行安全培训、实地演练及军训活动,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保证甲方所辖办公区和文保单位人员和文物安全。经验收组商讨,本次验收合格。 | ||||||||||
十、其他补充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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