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5年石湫街道石臼湖堤防消险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永阳街道**大道301****广场13幢1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2025年石湫街道石臼湖堤防消险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9万元
最高限价:27.8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需求:对石臼湖堤防进行消险,包括堤身填充灌浆、防渗处理、堤顶路面修复、坡面恢复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的监理。
服务期:1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条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总监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总监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为准)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09月—2024年11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公章)。
(3)项目总监无在监监理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②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供应商近1年来(2024年01月01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在**范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谋取中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供应商投标。
备注、****财政局“****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7日到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永阳街道**大道301****广场13幢19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8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永阳街道**大道301****广场13幢19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若有关本项目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采购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影视大道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2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永阳街道**大道301****广场13幢1907室
联系方式:袁工 138****2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话:138****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