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东山)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环保局
发布日期:2024-12-24 00:00
生成日期:2024-12-24
发文字号:1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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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1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6-****892 传真:0596-****831
通讯地址:**市**县西埔镇景运巷3****中心****环境局窗口(363400)
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国****公司****公司******杏陈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漳东环评审〔2024〕表15号 | 202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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