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智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意向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管理所)
(二)项目名称:**市智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全工程造价咨询
(三)发布方式:局门户网站
(四)项目概况:**河及其工程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管理所拟通过**市智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着重提高**市城市排涝监测以及**河防洪调度水平,提高**市区汛期对**水调度的感知和决策能力,在已建成的**河**段1#至5#闸实施智慧水利工程建设并为6#水闸信息接入预留接口,实现**河闸门群的联合调度。具体建设内容为信息采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计算与存储系统、****中心、应用支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实体环境、标准规范体系、安全系统和系统集成等十部分。
(五)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元整,超过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六)信誉要求:供应商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结果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
三、遴选原则
对符合资质资格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遴选,从项目报价、业绩服务、企业诚信、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社会评价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遴选。
四、服务期限
自**市智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涵盖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启动前开始,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结束。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9:30至2024年12月30日18:30,逾期无效。
(二)报名地点:**市**区林廓东路1巷3号(****403号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书面形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纸质版一份(需无线胶装),电子版一份)。
六、报名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二)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
(三)近三年(2021-2023年)类似业绩材料;
(四)报价函;
(五)注意事项:申请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朗先生
联系电话:18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