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非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太阳能灯具600万个、太阳能电池小组件600万个、移动电源100万个迁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02MA2YKB780J | 建设单位法人:陈友忠 |
陈燕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霞美镇阳光路15号(**(南****基地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太阳能灯具600万个、****小组件600万个、移动电源100万个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5-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经度:118.471389 纬度: 24.92583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8 |
泉南环评〔2024〕表1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02MA2YKB780J001X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0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02MA2YKB78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02MA2YKB780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3MA31NLMJ1H | 竣工时间:2024-10-14 |
2024-10-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1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496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太阳能灯具600万个、****小组件600万个、移动电源100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太阳能灯具600万个、****小组件600万个、移动电源100万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太阳能灯具:注塑:根据生产产品需求,将外购的ABS塑料米、色母按照比例倒入搅拌机进行搅拌,之后经搅拌机下料口由人工用袋接料后转移至注塑机进行注塑。注塑机内完成塑化(原材料加热熔融至黏性流动状态)、注塑充模成型、冷却、脱模等过程生成外壳,塑化温度为170℃-220℃。 检验、修边:经过检验,将不合格品挑出;采用人工将初产品的毛边清除,产生边角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破碎:经手工修边产生的边角料将进入破碎机密闭粉碎,破碎机为密闭设备,该工序产生少量粉尘、噪声,破碎后的塑料全部回用于生产。 锡膏印刷:对外购的集成电路板进行锡膏印刷,利用锡膏印刷机将锡膏漏印到集成电路板的焊板上。 贴片:使用贴片机的移动贴装头把小型电子元器件准确的放置于涂有锡膏的集成电路板上。 回流焊接:利用回流焊机内部加热电路,通过热气流熔化预涂的锡膏将锡膏熔化,使小型电子元器件于集成电路板牢固粘结在一起,实现表面组装元器件焊端或引脚与集成电路板焊板之间机械与电气的连接,焊接温度为240℃。 手工插件:通过手工插件的方法将贴片机无法安装或未安装合格的零件插在集成电路板上。 手工点焊:利用电烙铁将锡丝熔化,将插件焊接在半成品上,焊接温度为260℃。 测试:通过测试仪器测试组装后的集成电路板性能。 装配组装:将测试合格的集成电路板与灯具外壳、灯具配件、其他配件、塑料配件、五金配件组装。 质量检测:最后进行质量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即为成品。 (2****小组件:检测:根据订单需求,选择相应功率的电池片并进行单片功率测试。 划片:用划片机将合格的电池片切割为统一规定尺寸。 串焊:将小件片状的电池片串接形成一个组件串,通过焊接将正面电极(负极)焊接到另外一片的背面电极(正极)上,依次完成串接。 叠层层压:将串接好的组件串与切割好的相同尺寸玻璃、EVA胶片、PET胶片按照一定层次敷设好,准备层压。敷设时保证电池串遇玻璃等材料的相对位置。将敷设好的组件放入层压机,通过抽真空将组件内的空气抽出,然后加热使EVA胶片、PET胶片熔化将电池、玻璃粘接在一起,最后经空气自然冷却后取出组件。 切边:层压时,EVA胶片、PET胶片熔化后由于压力而向外延伸固化形成毛边,故层压后人工将其切除。 装框:将电池组件封装至铝壳内,增加组件的强度,进一步密封电池组件,**电池的使用寿命。 测试:对组件进行耐压测试,测试组件的耐压性和绝缘强度。测试合格的组件进行包装入库,不合格品重新进行分装并待测试合格后再进行包装入库。 (3)移动电源:对外购的集成电路板、电芯进行外观、尺寸及电性能测试,测试合格的集成电路板、电芯与外壳进行装配组装;利用万用表等测试仪器对组装好的移动电源进行功能测试,测试输出/入电压范围、负载效应等功能;利用老化测试系统,实现在仿真的温度环境下对移动电源进行老化,使潜在故障缺陷提前暴露,老化后再进行电气参数测量,筛选剔除失效或变值的产品,以保证产品使用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最终测试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即为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太阳能灯具:注塑:根据生产产品需求,将外购的ABS塑料米、色母按照比例倒入搅拌机进行搅拌,之后经搅拌机下料口由人工用袋接料后转移至注塑机进行注塑。注塑机内完成塑化(原材料加热熔融至黏性流动状态)、注塑充模成型、冷却、脱模等过程生成外壳,塑化温度为170℃-220℃。 检验、修边:经过检验,将不合格品挑出;采用人工将初产品的毛边清除,产生边角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破碎:经手工修边产生的边角料将进入破碎机密闭粉碎,破碎机为密闭设备,该工序产生少量粉尘、噪声,破碎后的塑料全部回用于生产。 锡膏印刷:对外购的集成电路板进行锡膏印刷,利用锡膏印刷机将锡膏漏印到集成电路板的焊板上。 回流焊接:利用回流焊机内部加热电路,通过热气流熔化预涂的锡膏将锡膏熔化,使小型电子元器件于集成电路板牢固粘结在一起,实现表面组装元器件焊端或引脚与集成电路板焊板之间机械与电气的连接,焊接温度为240℃。 手工插件:通过手工插件的方法将贴片机无法安装或未安装合格的零件插在集成电路板上。 手工点焊:利用电烙铁将锡丝熔化,将插件焊接在半成品上,焊接温度为260℃。 测试:通过测试仪器测试组装后的集成电路板性能。 装配组装:将测试合格的集成电路板与灯具外壳、灯具配件、其他配件、塑料配件、五金配件组装。 质量检测:最后进行质量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即为成品。 (2****小组件:检测:根据订单需求,选择相应功率的电池片并进行单片功率测试。 划片:用划片机将合格的电池片切割为统一规定尺寸。 串焊:将小件片状的电池片串接形成一个组件串,通过焊接将正面电极(负极)焊接到另外一片的背面电极(正极)上,依次完成串接。 叠层层压:将串接好的组件串与切割好的相同尺寸玻璃、EVA胶片、PET胶片按照一定层次敷设好,准备层压。敷设时保证电池串遇玻璃等材料的相对位置。将敷设好的组件放入层压机,通过抽真空将组件内的空气抽出,然后加热使EVA胶片、PET胶片熔化将电池、玻璃粘接在一起,最后经空气自然冷却后取出组件。 切边:层压时,EVA胶片、PET胶片熔化后由于压力而向外延伸固化形成毛边,故层压后人工将其切除。 装框:将电池组件封装至铝壳内,增加组件的强度,进一步密封电池组件,**电池的使用寿命。 测试:对组件进行耐压测试,测试组件的耐压性和绝缘强度。测试合格的组件进行包装入库,不合格品重新进行分装并待测试合格后再进行包装入库。 (3)移动电源:对外购的集成电路板、电芯进行外观、尺寸及电性能测试,测试合格的集成电路板、电芯与外壳进行装配组装;利用万用表等测试仪器对组装好的移动电源进行功能测试,测试输出/入电压范围、负载效应等功能;利用老化测试系统,实现在仿真的温度环境下对移动电源进行老化,使潜在故障缺陷提前暴露,老化后再进行电气参数测量,筛选剔除失效或变值的产品,以保证产品使用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最终测试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即为成品。 |
由****生产计划调整,不在厂区内进行贴片,调整为外购已贴片好的集成电路板,太阳能灯具生产工艺减少贴片工序;无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期生产废水(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的最高允许值排放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污染物处理效率应符合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注塑、层压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采用封闭式破碎机。有组织废气:注塑、层压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焊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还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相关标准。 (3)噪声:合理生产布局,生产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进行消声防振处理,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护管理,避开休息时间作业,防止噪声、振动污染。加强设备维护管理,避免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超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落实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各类原料空桶等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利用);各类边角料(塑料外壳、EVA胶片、PET胶片、玻璃、电池片)、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小组件等纳入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经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3-N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统一处理; 废气:1、项目注塑、层压车间采取密闭措施(设置PVC门帘,窗户关闭),在注塑工序上设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汇同层压废气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装置处理,再经一根18m高排气筒G1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8000m3/h。2、车间采取密闭措施(设置PVC门帘,窗户关闭),焊锡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固定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过1根16m高排气筒G2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2500m3/h。3、破碎工序采用密闭箱体。注塑、层压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焊接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相关标准。 (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内,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并对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3类标准。 (4)固废:厂区、厂房内均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房内已设置一个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位于1#厂房西侧,使用建筑面积:20m2;EVA胶片、PET胶片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玻璃边角料、电池片边角料、****小组件、焊接烟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出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收利用;已规范化建设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8m2,位于1#厂房西侧,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原料空桶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废活性炭、废电路板暂存一定量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原料空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1、排气筒高度增加,经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2、由于焊锡工序为固定工位,焊锡废气处理设施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改为“经集气装置收集再通过固定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78 | 0.0988 | 0 | 0.078 | 0 | 0.099 | 0.021 | |
0.039 | 0.494 | 0 | 0.039 | 0 | 0.494 | 0.455 | |
0.0039 | 0.049 | 0 | 0.0039 | 0 | 0.049 | 0.04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520 | 1775.28 | 0 | 2520 | 0 | 1775.28 | -744.72 | / |
0 | -2 | 0 | 0 | 0 | -2 | -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22 | 0.0426 | 0 | 0.022 | 0 | 0.043 | 0.02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统一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情况为pH:7.6-7.9(无量纲)、CODcr两天排放最大值浓度236mg/L、BOD5两天排放最大值浓度为80.3mg/L、SS两天排放最大值浓度154mg/L、氨氮两天排放最大值浓度41.5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 4 排放标准限值 | 项目注塑、层压车间采取密闭措施(设置PVC门帘,窗户关闭),在注塑工序上设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汇同层压废气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装置处理,再经一根18m高排气筒G1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8000m3/h。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层压废气中(G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两天排放最大值浓度3.47mg/m3,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2 | 固定式焊烟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车间采取密闭措施(设置PVC门帘,窗户关闭),焊锡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固定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过1根16m高排气筒G2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2500m3/h。 | 验收监测期间,焊锡废气中(G2排气筒)中锡及其化合物两天排放最大值浓度为2.56×10-4mg/m3,排放速率为3.22×10-7kg/h,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
3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车间内未被捕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两天最大浓度为1.13mg/m3,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两天最大浓度为0.300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两天均未检出(检出浓度<3×10-6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4 | 厂区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12348-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车间内未被捕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厂区内监控点中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两天最大浓度为1.80mg/m3,项目厂区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值两天最大浓度为1.80mg/m3,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12348-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减振隔音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3类标准 | 设置减震垫,隔声门窗等减震降噪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2.9dB(A),夜间最大值为53.0dB(A),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基本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落实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各类原料空桶等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利用);各类边角料(塑料外壳、EVA胶片、PET胶片、玻璃、电池片)、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小组件等纳入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经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厂区、厂房内均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房内已设置一个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位于1#厂房西侧,使用建筑面积:20m2;EVA胶片、PET胶片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玻璃边角料、电池片边角料、****小组件、焊接烟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出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收利用;已规范化建设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8m2,位于1#厂房西侧,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原料空桶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废活性炭、废电路板暂存一定量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原料空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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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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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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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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