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54500D | 建设单位法人:李君 |
王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新桥镇新润路66号4幢部分、5幢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叉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31--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市**区 新桥镇**市**区新桥镇新润路66号4幢部分、5幢 |
经度:121.28766 纬度: 31.0592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2 |
松环保许管〔2024〕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1-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0 |
14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54500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154500D | 验收监测单位:欧孚(上****公司 |
****0117MA1J24G69N | 竣工时间:2024-08-31 |
2024-09-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15 |
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4F5CA078E9AE409DB98CD8514C0E94C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小型叉车60000台/年 | 实际建设情况:小型叉车60000台/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叉车生产总流程:型材、钢材-备料加工-结构件加工-涂装-总装; 细化流程:型材、钢材-切割-打磨-机加工成型-粗抛丸-清洗-试漏-焊接-精抛丸-清洗-涂装-精整-装配调试-包装入库; 涂装流程:预脱脂-主脱脂-水洗1-水洗2-硅烷化-水洗3-水洗4-烘干-喷粉-固化-冷却 | 实际建设情况:叉车生产总流程:型材、钢材-备料加工-结构件加工-涂装-总装; 细化流程:型材、钢材-切割-打磨-机加工成型-粗抛丸-清洗-试漏-焊接-精抛丸-清洗-涂装-精整-装配调试-包装入库; 涂装流程:预脱脂-主脱脂-水洗1-水洗2-硅烷化-水洗3-水洗4-烘干-喷粉-固化-冷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改造2台激光切割机为光纤激光切割机,并新增2台光纤切割机,产生切割粉尘经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17m高2#(新增)、24#(依托)排气筒排放。 新增仓储焊接、电车焊接,手工焊接、机器人焊接产生的焊接废气经收集,焊接烟尘经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6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2#(新增)、18#~22#(依托)排气筒排放。 小件涂装线水分烘干加热炉产生燃烧废气经收集,低氮燃烧器处理,由17m高11#排气筒排放。 结构件涂装线水分烘干加热炉产生燃烧废气经收集,低氮燃烧器处理,由17m高13#、14#排气筒排放。 油品储罐呼吸废气密闭收集,依托“水洗塔+干燥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7m高7#排气筒排放 喷粉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新增17m高25#、26#排气筒排放。 砂轮打磨、滚渣产生打磨粉尘经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27#(新增)排气筒排放。 其余均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排放。 本项目废水为清洗废水、脱脂及水洗废水、硅烷及水洗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处理站(“调节+混凝絮凝+气浮+砂滤”)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北区废水处理2(隔油池)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松****公司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改造2台激光切割机为光纤激光切割机,并新增2台光纤切割机,产生切割粉尘经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17m高2#(新增)、24#(依托)排气筒排放。 新增仓储焊接、电车焊接,手工焊接、机器人焊接产生的焊接废气经收集,焊接烟尘经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6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2#(新增)、18#~22#(依托)排气筒排放。 小件涂装线水分烘干加热炉产生燃烧废气经收集,低氮燃烧器处理,由17m高11#排气筒排放。 结构件涂装线水分烘干加热炉产生燃烧废气经收集,低氮燃烧器处理,由17m高13#、14#排气筒排放。 油品储罐呼吸废气密闭收集,依托“水洗塔+干燥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7m高7#排气筒排放 喷粉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新增17m高25#、26#排气筒排放。 砂轮打磨、滚渣产生打磨粉尘经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27#(新增)排气筒排放。 其余均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排放。 本项目废水为清洗废水、脱脂及水洗废水、硅烷及水洗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处理站(“调节+混凝絮凝+气浮+砂滤”)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北区废水处理2(隔油池)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松****公司集中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2049 | 1.2049 | 2 | 0 | -0.795 | -0.79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44 | 0 | 0.5939 | 0 | 0 | 0.44 | 0 | / |
3.08 | 0.1804 | 2.1525 | 1.54 | 0 | 1.72 | -1.36 | / |
6.1018 | 0 | 8.9888 | 1.3052 | 0 | 4.797 | -1.305 | / |
2.285 | 0.2759 | 1.936 | 1.0588 | 0 | 1.502 | -0.78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切割粉尘经带软帘集气罩/密闭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2#、23#、24#排气筒排放 | 2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 | |
2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焊接烟尘带软帘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2#排气筒排放 | 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 | |
3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打磨粉尘经带软帘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27#排气筒排放 | 27#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 | |
4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焊接烟尘经带软帘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18#~22#排气筒排放 | 18#~2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 | |
5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抛丸粉尘密闭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1#、3#、4#、20#、21#排气筒排放 | 1#、3#、4#、20#、2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 | |
6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 燃烧废气密闭收集,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由12#、15#、17#排气筒排放 | 12#、15#、17#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 | |
7 | 低氮燃烧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 | 燃烧废气密闭收集,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由11#、13#、14#排气筒排放 | 11#、13#、14#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 | |
8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喷粉粉尘经密闭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25#、26#排气筒排放 | 25#、26#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 | |
9 | 四元体燃烧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四元体燃烧器处理,由8#、9#、10#排气筒排放 | 8#、9#、10#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 | |
10 | 水喷淋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腻子打磨废气集气罩+整体收集,水喷淋处理,由5#、6#排气筒排放 | 5#、6#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 | |
11 | 水幕帘喷淋过滤/漆雾毡过滤+水洗塔+干燥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调漆废气 补漆废气 晾干废气 洗枪废气集气罩+整体收集,水幕帘喷淋过滤/漆雾毡过滤+水洗塔+干燥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由7#排气筒排放 | 7#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 四周厂界外1m:Leq(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 | (1)生产车间、仓库、危废暂存间地面均采用厚防水钢筋混凝土面层,下垫厚人工材料垫层,等效防渗系数1.0×10-7cm/s;此外,仓库、液态农药生产车间一层、危废暂存间地面设环氧防渗涂层,等效防渗系数1.0×10-10cm/s;液态化学品下方放置防渗托盘。 (2)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以及监控设施,防止跑、冒、滴、漏发生。厂区内派专人定期巡查、及早发现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 | 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筑面积561m2)设置在4幢西侧,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根据市场价格,定期招标合法合规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处置,涉及跨省转移的备案,利用处置单位有******公司、**市****公司****公司、**招宝废旧****公司、****公司等。 本项目依托现有2个危废暂存间,一个位于5幢(25m2),一个位于厂区东北角(100m2),可储存危废量约为10t,场所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场所地面已进行耐腐蚀硬化处理,且地基须防渗,地面表面无裂缝;危险废物暂存区要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委托****、******公司、**鑫云****公司定期处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 | 已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储气站地面均进行地面硬化、防渗处理,旁边放置黄沙、吸附棉、灭火器等应急物资,确保发生泄漏时能及时处理;收集容器处设置托盘,防止其漫流到地面或其他房间。 (2)根据废物化学特性和物理形态分类收集存放,并贴上危险标识。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储气站内禁止动用明火、电热器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室外门上应挂“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定期检查。 (3)储气站定期检测气瓶是否漏气,检查汇流排各个气管是否完好,有无松动,密切关注储气站进出口的压力,如压力异常、发生泄漏或阀门失灵立即开启紧急切断阀。事故废水由水管和泵****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4)企业在油罐区设置地沟和围堰,槽区内集水池出口安装自动切断阀,通常情况下此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此阀门位于槽区内,罐区处理事故时所产生的废水被截留在围堰内。装卸区设有地沟,事故时所产生的废水集中收集于围堰、地沟内,通过抽水泵泵入事故应急桶,分批次将事故****处理站1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5)已制**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工作人员作业时佩戴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通过定期培训和宜传,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并熟练掌握事故发生时的自我保护措施、化学品泄漏的应急措施和正确处理方法查完好性: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 (6****管理部门或设置环保管理专员专人专岗,具体负责企业内部的日常环境管理事务,****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管理。 (7)在易燃物质分布区域,包括危化品仓库,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已设置事故废水的截留措施,包括移动围挡、黄沙,以及雨水管网设置雨水截止阀等,将事故废水截留在厂内不外排。 (8)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保护局****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通知》(沪环保办〔2015〕517号)的要求,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备案编号:02-310227-2024-103-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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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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