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亿副新型慢回弹耳塞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1MA1M9BNB4X | 建设单位法人:顾少荣 |
顾少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市周庄镇华宏路5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亿副新型慢回弹耳塞**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经度:120.365556 纬度: 31.83888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7 |
锡行审环许〔2024〕10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1MA1M9BNB4X001X |
2021-05-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1MA1M9BNB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81MA1M9BNB4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14MAD6EBJR4Y | 竣工时间:2024-10-0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jsnvtt.com/contents/7/238.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拟在**市周庄镇华宏路51号建设新型慢回弹耳塞**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型慢回弹耳塞1亿副/年 | 实际建设情况:新型慢回弹耳塞0.6亿副/年 |
部分生产设备暂未建设,待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产品品种和生产工艺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品种和生产工艺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1个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1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2 | 0.084 | 0 | 0 | 0.052 | 0.052 | |
0 | 0.026 | 0.042 | 0 | 0 | 0.026 | 0.026 | |
0 | 0.0021 | 0.0034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003 | 0.0004 | 0 | 0 | 0 | 0 | |
0 | 0.0062 | 0.0101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0052 | 0.0084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58 | 0.0808 | 0 | 0 | 0.026 | 0.02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氨氮、TP、TN接管标准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接管标准,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出水达 GB1891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级A和 DB32/1072-2018《****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处理厂标准。 | 本项目一阶段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口中的pH值范围为6.7-7.1、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22mg/L、悬浮物最大值为11mg/L、氨氮最大值为0.540mg/L、总磷最大值为0.23mg/L、总氮最大值为4.28mg/L,****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即pH值(无量纲)在6-9之间,化学需氧量≤500mg/L,悬浮物≤40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发泡成型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清洗挥发产生的乙醇(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 本项目一阶段废气主要为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清洗挥发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本次验收范围内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清洗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33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6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3mg/m3,满足**省地方标准 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表2、表3标准,即有组织非甲烷总烃≤60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4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6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低压发泡机、耳塞成型流水线(耳塞成型机、气枪)、耳塞打孔机、冷水机、自动打包机、空压机等生产设施。采取措施为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布局合理,各类设备设置在隔声房内,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0-22:00)≤65dB(A),夜间(22:00-6:00)≤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场地要求。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以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有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其中废机油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并未产生,废包装桶为原环评中漏评危废,实际为原料包装桶,与废活性炭一起经收集后妥善贮存于一个10m2的危废仓库中,并委托****定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置。实现固废零排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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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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