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硫酸清净节能减排技术创新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175017Q | 建设单位法人:张晶晶 |
周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桥头镇黎明路11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乙炔硫酸清净节能减排技术创新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01.752778 纬度: 36.892778 | ****机关:****环境局****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05 |
宁大生建管〔2024〕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48.31 |
17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175017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环境分析****公司 |
916********149512M | 验收监测单位:**省环境分析****公司,**百灵天地****公司 |
916********149512M,****3000MA7520C44W | 竣工时间:2024-09-05 |
2024-09-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18 |
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在乙炔原有冷却塔和水洗塔之后,串联硫酸洗涤塔、硫酸清净塔和酸雾捕集器,脱除硫、磷,降低乙炔水分。配套建设废硫酸处理装置,将废硫酸与石灰石粉反应,在用量不足时电石渣作为补充原料,生成硫酸钙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在乙炔原有冷却塔和水洗塔之后,串联硫酸洗涤塔、硫酸清净塔和酸雾捕集器,脱除硫、磷,降低乙炔水分。配套建设废硫酸处理装置,将废硫酸与石灰石粉反应,在用量不足时电石渣作为补充原料,生成硫酸钙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利用浓硫酸的氧化性和吸水性,经氧化除去乙炔气体中的硫化氢和磷化氢等杂质气体,同时深度除去乙炔气中的水分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浓硫酸的氧化性和吸水性,经氧化除去乙炔气体中的硫化氢和磷化氢等杂质气体,同时深度除去乙炔气中的水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石灰石料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 稀酸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碱洗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器产生的冷凝水、除雾水、稀硫酸处理系统碱洗塔排水以及项目区初期雨水送乙炔发生装置回用不得外排。 优化项目区布置和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具体落实强噪声设备的隔音、减振、降噪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暂存于现有危废集中库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营期石灰石料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 稀酸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碱洗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器产生的冷凝水、除雾水、稀硫酸处理系统碱洗塔排水以及项目区初期雨水送乙炔发生装置回用不得外排。 优化项目区布置和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具体落实强噪声设备的隔音、减振、降噪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暂存于现有危废集中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批复后,如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你单位应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5年内工程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将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源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环境管控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正式投产前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均未发生发生重大变更,项目未超过5年建设。 验收之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160.2 | 0 | 0 | 0 | 0 | |
0 | 0 | 40.05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840 | 0 | 0 | 0 | 0 | / |
0 | 0 | 840 | 0 | 0 | 0 | 0 | / |
0 | 0 | 482.77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乙炔发生装置 | / | 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器产生的冷凝水、除雾水、稀硫酸处理系统碱洗塔排水以及项目区初期雨水送乙炔发生装置回用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1套布袋除尘器 | 2024年10月10号~11号进行监测 | |
2 | 碱洗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 1座碱洗塔 | 2024年10月10日~11日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 | 2024年10月10日~11日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针对污染因子以及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危害程度进行分区防渗,避免项目建设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稀酸处理装置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须达到渗透系数<1.0×-10cm/s的标准;生产车间、罐区、料仓、粑式搅拌反应器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须达到渗透系数<1.0x10-7cm/s的标准;施工过程中重点对重点防渗区施工中所有环保施工工程执行严格现场监督并保留施工过程中防渗影像资料,确保防渗性能稳定可靠,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储罐区防腐防渗并设置围堰,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贮存。 定期开展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及土壤质量监测,以掌握厂区及周围地下水水质、土壤环境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 | 稀酸处理装置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达到渗透系数<1.0×-10cm/s的标准;生产车间、罐区、料仓、粑式搅拌反应器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达到渗透系数<1.0x10-7cm/s的标准;定期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暂存于现有危废集中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产生的硫酸钙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 |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暂存于现有危废集中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产生的硫酸钙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尽快修编《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做好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培训,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企业已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2022年已完成《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现已完成该项目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工作,做好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培训,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暂存于现有危废集中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暂存于现有危废集中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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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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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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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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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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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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