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套家用沙发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3MA2B7C7739 | 建设单位法人:俞弘臻 |
施丽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安** |
**省**市安**梅溪****工业园区(******公司房屋)(自主申报)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万套家用沙发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90-C2190-其他家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安** **省**市****工业园区 |
经度:119.****95658 纬度: 30.****2773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11 |
湖安环建〔2024〕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3MA2B7C****001Y |
2024-07-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0 |
24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3MA2B7C773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23MA2B7C773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2KDH84XL | 竣工时间:2024-06-30 |
2024-07-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5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Detail/****33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万套家用沙发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万套家用沙发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裁剪、缝纫、喷胶、充棉、钻孔、组装、套口、枪钉、装配、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裁剪、缝纫(外协)、喷胶、充棉、组装、套口、枪钉、装配、检验 |
除缝纫工艺外协加工,板材为外购成品,无需钻孔外,喷胶枪、喷胶台减少(喷胶枪喷涂速率增大,总产能不变),其余与环评审批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通过******公司集中处理,喷胶废气集气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木工粉尘木工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与环评一致,无变动;喷胶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木工工序取消,故不涉及木工环保措施。 |
木工工序取消,故不涉及木工环保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 | 0.042 | 0 | 0 | 0.03 | 0.03 | |
0 | 0.012 | 0.017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168 | 0 | 0.336 | 0 | -0.336 | / |
0 | 0.102 | 0.141 | 0 | 0.282 | 0.102 | -0.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工业企业排放限值),同时需满足******公司的纳管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尾水排放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 化粪池 | 监测期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7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的pH值范围为7.3~7.4,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氨氮的最大值分别为110mg/L、386mg/L、135mg/L、8.76mg/L,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氨氮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限值(氨氮指标)和******公司纳管标准中较严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胶废气二级活性炭设备 | 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 | 喷胶废气二级活性炭设备 | 监测期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5日),本项目喷胶废气排气筒DA001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2.91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29(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厂界东、西、南、北侧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厂房隔声 | 监测期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7日),本项目厂界东侧、西侧、北侧、南侧昼间最大噪声为64.1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裁剪边角料、废木料及收集的木料粉尘、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废物堆放场所,****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含油劳保用品、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废胶水桶、胶渣、喷枪清洗液鉴定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鉴定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企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裁剪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水桶、胶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本项目木工工序不实施,实际不产生废木料及收集的木料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劳保用品;本项目自身不进行喷枪清洗,故不产生喷枪清洗液。 企业已按要求建设了1个一般固废仓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1个危废仓库,危废仓库采取防渗漏措施,具备基础防渗作用,危废周知卡已上墙,并指定专人担任危废管理岗位,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包装袋外张贴有危废标签,记录了危险废物的来源、属性、产生日期及产生重量。根据现场统计,目前企业产生的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存于危废仓库内,暂未产生胶渣、废过滤棉等危废,后期产生后将分类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待数量达到一定要求后再委托****安全处置,企业严格落实危废台账记录及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各类台账记录齐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公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VOCs0.141t/a、CODCr0.017t/a、NH3-N0.001t/a、工业烟粉尘0.168t/a,其中VOCs、工业烟粉尘替代削减比例为1:2,即总量区域替代削减量为VOCs0.282t/a,工业烟粉尘0.336t/a,CODCr、NH3-N均来自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污染物****园区范围内区域平衡,****管理部门调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VOCs0.102t/a、CODCr0.012t/a、NH3-N0.001t/a、工业烟粉尘0t/a,其中VOCs、工业烟粉尘替代削减比例为1:2,即总量区域替代削减量为VOCs0.282t/a,工业烟粉尘0.336t/a,CODCr、NH3-N均来自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污染物****园区范围内区域平衡,****管理部门调剂。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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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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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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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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