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医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大街南段10号。总投资500万元,用地面积4000m2,主要由中医科、西医内科、西医外科、妇科、临终关怀科等组成。设置床位100张。项目环保投资29.5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及措施的投资。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建筑施工噪声防治规定,落实相应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合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夜间禁止施工,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期土方和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应符合《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规定的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城镇建成区颗粒物连续5min平均浓度限值为0.8mg/m3)。
(二)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中药熬制异味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油烟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三)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排放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
(四)运营期项目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西侧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五)运营期一般固废应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与《****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22〕42号)的要求进行防风防雨防渗处理。
医疗废物储存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23年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医疗废物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医院污泥及栅渣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六)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以下的标准之内:CODcr:0.567t/a、NH3-N:0.057t/a。
三、项目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做好项目环境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四、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五、此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及运营期环境监督管理由**市生态****执法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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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