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经开区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化学药品和中药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11: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300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港金港大道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75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庄泉路1****中心3幢2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经开区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2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经开区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7.000000万元(采购包1:30.999600万元;采购包2:26.000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最高限价:180元/升。采购包2最高限价:500元/升。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预算金额:309996元,最高限价:180元/升。
采购包1采购需求:采购30%丙硫菌唑可分散油悬浮剂一批(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询价通知书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采购包2预算金额:260004元,最高限价:500元/升。
采购包2采购需求:采购200克/升氟唑菌酰羟胺悬浮剂(含伴侣)一批(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询价通知书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2.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行业)。
采购包2
1.2.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2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02 09:3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开启时间:2025-01-02 09:30 (**时间)
地点:**经开区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和查看“**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
3.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苏采云系统相关操作规范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九、苏采云操作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大港金港大道98号
联系人:张彤阳
联系电话:****3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庄泉路1****中心3幢206室
联系人:徐**
联系电话:130****3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
电话:130****3003
附件: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采购文件.doc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df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