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员会文件
**发改〔2024〕1号
**市****委员会
关于清溪**原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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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商请审批清溪**原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涪清溪府函〔2024〕198号)收悉。根据区发展改革委、******局、****村委、区乡村**局等四部门联合应发《关于施行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1〕71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清溪**原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清溪**原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址:**区清溪**原村、南沱镇关东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清溪**原村、南沱镇关东村人居环境房屋整治70栋,并配套设置绿化、垃圾分类点等,具体如下:
1. 高速下道匝道至清溪**村渝巴路沿线基础设施提升。主要包括:原屋顶彩钢棚拆除3729㎡,房顶坡屋面改造3729㎡,肩墙砌筑596㎡,原有节点花卉苗木等绿植生态恢复一处330㎡,污水整治安装DN600双壁波纹管10m,购买四分类垃圾设施设备1套,公路两侧原有绿化生态恢复1880㎡。
2. **村渝巴路沿线基础设施提升。主要包括:原屋顶彩钢棚拆除975㎡,房顶坡屋面改造1804㎡,肩墙砌筑197㎡,原有瓦屋面改建216㎡,房屋外立面整治(刷漆)1525㎡,庭院原有绿化恢复18㎡,购买四分类垃圾设施设备1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30万元。
六、建设工期: 6个月。
七、招标方式:该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
上述工程投资作为项目限额设计、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不再进行项目概算评审。请完善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市****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局、****村委。
**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