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少荃湖校区及梅山路校区电梯维保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第九大街71号
成交金额:39729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少荃湖校区及梅山路校区电梯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1年,采用1+1+1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累计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义全、刘军、陈慧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投标总价,****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09]216号文件货物类标准80%计收,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在领取中标通****公司****公司。金额:381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梅山路校区
联系方式:0551-****9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7719或****7729或****7739转分机号6104,187****8151电子邮箱:dept5@ahhyzb.****.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7719或****7729或****7739转分机号6104,187****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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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